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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与人文艺术学院教师请假、调课管理办法

为配合学校“学分制”改革的顺利实施, 加强教学课程管理和课程运行秩序,保质保量的完成学院教学任务,杜绝个人需要层面的调课需要,针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请假、调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请假、调课和代课原则:

(一)文体学院教师是文体教学工作的具体实施者,教师应保质保量的完成体育教学部所安排的体育教学任务,尽量避免请假、调课现象。

(二)文体学院教师因公、病、事不能完成教学工作必须遵守学院所制定的请假管理条例并办理请假手续。

(三)文体学院教师因公、病、事假,原则上只调课不代课。

(四)文体学院教师不得无故调课和擅自代课,调课、代课由教研室统一安排。

二、请假、调课、代课办法:

(一)请假

1.文体学院教师因病、事不能上课,请假半天,应提前一天(突发病因除外)到教研室负责人处办理请假手续。

2.文体学院教师因病、事不能上课,请假一天至三天,应提前一天(突发病因除外)到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处办理请假手续。

3.文体学院教师因病、事不能正常执行教学任务超过三天,必须提前向人事处、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

4.如遇突发事件不能当面请假,必须在课前电话请假,并及时履行请假手续和销假。

5.文体学院教师病、事假如需其他教师代课,请假在三天内学院将扣除该教师在这一时期内的课时酬金;病、事假超过三天,课时酬金及岗位津贴的发放将由教务处、人事处按照校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6.文体学院教师因公请假应持相关证明向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提出书面申请,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同意签字后再到教研室和学校教务处办理相关的调课手续。

(二)调课

1.文体学院教师因公、病、事不能上课,办理请假手续后,再到教研室办理调课或代课手续。

2.文体学院教学教研室统一安排请假教师的调课和代课手续,教师无权擅自调课和代课。

3.任课教师必须向教研室提供调课方案,由教研室批准后才能办理调课手续,应严格按照调课方案执行。

4.任课教师办理代课手续,要向代课教师提供教学进度教案和点名册,代课教师持代课单准时上课。

(三)出现以下情况使教学工作受到影响,属于教学事故,将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1.教师未经文体学院批准,私自请其他教师代课,责任由任课教师和代课教师共同承担。

2.代课教师已拿到代课单,未完成教学任务,责任由代课教师承担。

3.教师未经文体学院批准私自外出或未办理调课手续,责任由任课教师承担。

4.教师办理调课手续,但未严格按调课方案执行,责任由任课教师承担。

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