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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0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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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下午学校收到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事局联合签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北京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上报北京市优秀教学成果奖的截止日期为1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北京市教学成果奖的必须是校(局)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为配合北京市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进行,经研究决定将我校教学成果奖评选的有关工作调整如下:
一、11月3日为申报截止日期,过时不再受理;
二、11月5日召开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会,由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承担评选专家。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各位委员查看学校日程安排;
三、通过院系初评的项目成果,请成果完成人于11月4日下午查看学校主页“重要通知”栏目,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向专家组汇报成果主要内容,汇报时间为10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会议室备有电脑和投影仪;
四、申报者须填写《石油大学(北京)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和《教学成果申请简表》,并将《教学成果申请简表》的电子版发至教学研究科,电子信箱地址为:jyk@bjpeu.edu.cn。申请项目为教材的,除填写申请书和简表外,还须有两名副教授以上专家的评议意见,已公开出版的教材和未公开出版的教材(讲义)须填写不同格式的教材评议表,相关表格可从教务处主页下载;
五、关于成果申报以及评选的有关规定请按照《石油大学(北京)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石油大学(北京)第四届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两个文件执行;
六、不明事宜请询问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电话:89733244
联系人:李红伟 史庆 高秋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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