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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药学院副教授贺海波学术剽窃

发布日期:2009-03-01 
 
    20081016,浙大药学院领导收到国内某大学一位教授的邮件,投诉在浙大读书并已毕业的学生贺海波,未经同意使用了他的一组数据发表论文。浙大药学院立即组织调查,截至2009年初调查结果显示,贺海波剽窃论文情况属实。其在20066月进入浙大博士后流动站,20087月被浙大聘为副教授,期间先后共发表8篇论文,其中1篇发表于2007年,7篇发表于2008年。在这8篇论文中有两篇剽窃其博士生导师的研究数据;有两篇部分是自己实验数据,部分是剽窃内容;有一篇是一稿两投,实验数据是自己完成;有两篇实验数据自己完成。其论文中还存在不少图表、数据张冠李戴的情况,重复发表、擅署他人名字、擅自标注基金资助、捏造知名专家帮助修改英语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鉴其问题确凿,本人供认不讳,学校于200811月做出决定,撤销其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