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校办企业总公司(成果转化与产业办公室)学生延期返校期间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0-02-20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有效控制疫情蔓延,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整体工作安排,保障校办企业总公司(成果转化与产业办公室)工作正常开展,现将学生延期返校期间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方式及人员要求

1、学生延期返校间,总公司机关实行全员全工时工作,员工轮岗上班,根据学校要求安排人员到岗上班及值班,不到岗上班的,居家完成相关工作。部门确因工作需要两人同时到岗的,必须做好防护措施,尽量保持一米以上距离方可开展工作。

2、所有人员应遵守校办企业总公司到岗上班人员安排和24小时值班安排,保持网络和手机畅通。

3、未离京或1月30日前已返京人员,须从30日起连续两周体温正常,无其他异常情况的,2月14日开学后可安排到岗上班。1月30日后非重点疫区外地返京人员,从到京次日起,居家隔离两周,期间无发热及其他异常情况的,方可安排到岗上班。

4、所有人员须遵守学校关于《振兴路18号办公楼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中石大京防疫〔2020〕12号)相关要求。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加强统筹协调。要把疫情防控工作和各项正常工作职责统筹起来,加强协调,统一组织,统一行动。要把疫情防控工作放在首位,其中新元公司疫情防控管理(包括总公司机关和学院路出租房)由综合事务部负责,所属企业疫情防控管理由企业发展部负责。同时各部门结合2020年工作计划,高质量完成工作内容。

2、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各类审批事项尽量通过OA线上进行,确需使用各类印章的,OA审批通过后由申请人与印章保管人到办公室办理用章手续。需要与上级部门、学校相关部门、第三方机构共同开展的工作,通过网络方式尽力推进。

3、各部门应合理规划工作内容,有时间节点要求的工作必须按时完成;加快推进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编制、制度建设等案头工作。无时间节点要求,因疫情防控确实难以开展的工作可适当延缓,但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待疫情结束后应立即补充完成。

4、公司每周工作例会采取网络方式开展,企业发展部例会根据情况定时召开。

三、工作中的对外交流要求

1、因工作要求,确需到其他公共场所,如学校、银行、工商及税务等部门办理业务,尽量将事项集中办理,以减少出外办理次数。外出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返回办公室后首先必须洗手,并对接触的相关部位进行必要的消毒。

2、需到学校办理业务的人员,应根据学校要求的方式,提前1-2天通过e服务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携带必要的身份证件,方可进入校园。

3、原则上不得接待外来人员,因工作需要确需接待的,根据《振兴路18号办公楼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执行。

四、防护措施

1、为避免交叉感染,所有人员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采取步行、自行车或私家车方式上下班并注意交通安全。

2、综合事务部负责统一采购消毒,分发到个部门,各部门负责各自办公室的内部清洁消毒,每天开窗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半个小时,通风时注意保暖不要感冒。

3、工作或居家期间应坚持适度运动,保持身体状况良好。

4、为降低感染风险,保障员工及家人健康,疫情防控期间,居家上班人员仍需按照居家隔离要求,尽量不要外出,必须外出的,须全程佩戴口罩,回家做好消毒措施,并以此标准要求家人直至疫情结束。

附:校办企业总公司到岗及值班人员安排

 

2020年2月20日

  • 附件1:$doc.srcFi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