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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1年、2012年毕业生基层就业补偿代偿资金的通知

作者:延婷  发布日期:2013-12-20 
各位基层就业毕业生:
按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根据20134-6月开展的在职在岗调查结果,学校于近日对符合要求的2011年、2012年毕业生进行了补偿代偿资金发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2011年毕业生(包括第一批和第二批)本次发放金额为批复金额的34%,至此,2011年毕业生补偿代偿金已全部发放完毕。
2.2012年毕业生(包括第一批和第二批)本次发放金额为批复金额的33%
3.补偿代偿金优先偿还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如无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偿还完贷款后的多出部分将发放至学生提供的本人北京中行卡账户。
4.如发生以下情况,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1)需发放至学生账户的补偿代偿金,两周后仍未到账;
2)本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动。
 
联系人:延老师  
联系电话:010-89732128
电子邮箱:cupdaichang@163.com
 
祝各位毕业生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在基层工作岗位上展现石大人风采!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