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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7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毕业生赴中西部及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资助和奖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国家对在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应届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为做好我校2024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报送2022年高校毕业生第一批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30号)对自2022年起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简要概述为:

一、基层就业补偿代偿范围在原来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础上,扩大到老工业基地,其中涉及部分东部地区,并且明确了艰苦边远地区的范围;

二、实际工作地点所在的区域类型进行了详细划分;

三、贷款代偿中原来的国家助学贷款限定为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

 

    因为调整后的政策与往年政策相差较大,为了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请各位2024届毕业生认真研读政策(如遇政策变动,以最新政策为准),并按要求及时在基层就业系统提交申请(https://jcjy.xszz.edu.cn/loginHome)。才能避免错失获得补偿代偿资助的机会。

一、申请对象

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2024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往届毕业生不纳入申请范围。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3.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1)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2)中部地区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

3)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

4)山东、辽宁、北京、天津、江苏、浙江、上海、广东、福建等9个东部省份的老工业基地可以申请。

三、操作流程及材料提交

1、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账号注册—账号登录—信息填报—下载模板—上传材料(表2.1)—结果查看—提交材料。(操作手册见附件1)

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网址:https://jcjy.xszz.edu.cn/loginHome

注:若有意向但暂不能确定的工作的学生也可先申请,申请被驳回后在复核期进行复核,但要求第一年必须要先申请才可申请复核。

2、基层就业复核

1)学生在毕业当年提交的申请未通过审核,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学生在毕业当年提交的申请未通过审核,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2)进行承诺,填写复核信息,提交申请材料,等待审核结果。

3)操作流程同上。

3、在职在岗确认:

在职在岗确认是指对首次申请(或复核)通过的学生在第二年或第三年的在职在岗情况进行核实确认。

在职在岗确认分四种情况

1.当选择“在岗”时,“在职在岗情况表”必须上传

2.当选择“换岗(正常调动)”时,“其他证明材料”视学生自身具体情况选择性上传

3.当选择“换岗(新单位符合政策)”时,所需上传的证明材料情况同“基层就业申请”

4.当选择“离岗”时,不需要上传任何证明材料

5.操作流程同上。

4、查看审核状态:

1)若该申请处于待审核状态,可撤销申请;

2)若申请处于审核中,不可撤回,只能等待审核结果

3)若申请处于驳回中,可重新修改并再次提交

注:当审核过程中院系/学校/全国审核人员中任何一方有驳回操作,系统都会通过短信通知学生,若全部审核通过,系统也将发送短信进行通知。

2.1基层就业申请相关材料

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政策宣讲会

时间:20245月2915:30(如有变动会在CUP2024基层就业补偿代偿”QQ群563546476通知)

地点:学生活动中心410报告厅

参与人员:资助负责人、毕业班辅导员、毕业班班级负责人(为有意向申请学生最佳)和意向申请学生包括已签工作和未签工作中有意向赴基层就业申请补偿代偿学生、有意向应征入伍学生

请以上参与人员务必5月29中午12:00前添加“CUP2024基层就业补偿代偿”QQ群563546476(政策宣讲会具体事宜、各类申报通知、批复结果公示、资金发放通知、在职在岗调查通知都会在群中发布),同时填写“2024年基层就业补偿代偿政策宣讲会意向登记表(链接:https://www.wjx.top/vm/Qv9Df2F.aspx#);

 

 

2024年基层就业政策宣讲会意向登记表扫码

2.具体申报时间待定(参照2023年申请时间为10月中下旬至11月上旬,请务必及时关注QQ群通知)。

3.基层就业系统会通过短信通知学生批复结果根据财务到账情况及时发放补偿代偿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3次划拨资金,第一次和第二次为补偿代偿总金额的33%,第三次为34%第一次资金发放为2025年4/5月、第二次资金发放为2026年4/5月、第三次资金发放时间为2027年4/5月

4.提交基层就业申请通过的学生第二年可以在要求的在职在岗时

间范围内填报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信息;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通过的学生第三年可以在要求的在职在岗时间范围内填报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信息。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各单位资助负责老师)全程负责此项工作,且每个毕业班指定1名负责人(有意向申请学生最佳),资助负责老师带领毕业班辅导员与毕业班负责人参加政策宣讲会,并负责向本班宣传政策。

2.各单位要统筹安排,确定有意向申请和参会名单,认真组织参加线上政策宣讲会

3.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通过组织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顺利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并如实填写《基层就业补偿代偿政策宣传报告》(见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6月20前将报告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01。

六、补偿代偿标准及注意事项

 

 

1.本科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6000,研究生不超过20000元,低于最高标准的按实际缴纳学费金额补偿或实际获得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贷款代偿仅代偿用于学费部分贷款金额),按国家规定学制年限计算补偿代偿总金额。

2.研究生只补偿或代偿研究生阶段在校学习期间产生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助学贷款,已享受免学费政策的研究生除外。毕业生只能申请毕业时所就读的补偿代偿资金。如硕博连读、本硕博连读毕业生,只能申请博士教育阶段的补偿代偿资金,不能申请本科及硕士教育阶段的补偿代偿资金。直博生本科毕业直接进入博士教育计划培养,按照直博学制批准补偿代偿资金。

3.补偿代偿金将分三次返还,具体情况如下:

1)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的毕业生,在确定获得补偿资格后,获得的代偿款将分三次直接打入毕业生本人中国银行账户。

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应按毕业时与中国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按期如约还款直至贷款还清。在确定获得贷款代偿资格后,每次返还的代偿款将直接冲抵贷款。

4.学生需与就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不满3年的,均不予批准。由于政策规定无法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由就业单位提供签订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中,服务年限方面的规定;

2)毕业生需要书面承诺3年内不能离职离岗,换岗应根据就业单位需求调整,就业单位对承诺书盖章确认。

5.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4届毕业生(含2024年9-12月期间毕业的学生),未能在10月底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仍需在系统提交申请,并在2025年进行复核(复核时间通知),未在系统申请毕业生将不能再2025年度进行复核。

6.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要求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和翔实。对提供虚假证明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老师齐老师

联系电话:010-89739145

CUP2024基层就业补偿代偿:563546476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527

附件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生).pdf

附件2:基层就业补偿代偿政策宣传报告(学院填写).xlsx

  • 附件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生).pdf
  • 附件2:基层就业补偿代偿政策宣传报告(学院填写).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