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根据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政策,现将我校2026届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中国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及展期办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向对象
1.全体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到期毕业生;
2.贷款展期协议到期非毕业生(仅限在我校办理校园地贷款学生)。
备注: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不在此次协议签订范围内。
二、宣讲会时间及地点
2026年我校中国银行校园地贷款实行线上办理还款手续,可选择正常还款、升学继续贴息和提前还款三种还款方式,请需要办理的同学在5月26日前扫码添加“2026届毕业生校园地贷款办理”微信群。
时间:5月27日下午14:00
地点:校本部-第三教学楼-306教室
如有变动将在微信群中通知。
三、到期还款和展期办理事宜
(一)正常到期毕业生
1.学生登录“中国银行”APP查询“国家助学贷款”;
2.提交个人毕业申请;
3.正常还款的同学首个还款日为2026年8月1日。每月1号是还款扣账日,请务必在此日期前将还款金额足额存入。为避免利率调整带来的影响,建议尽量多存入资金以防逾期。
4.提交毕业申请后,仍可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办理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利息会根据贷款余额实时变化。
注:若弹出安全工具相关提示请前往设置开通手机盾。
(二)办理继续申请财政贴息的同学
毕业后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或展期协议到期仍处于就读期间的同学,可继续申请财政贴息(展期),待毕业后再进行还款。
1.学生于10月16日前提前准备好录取通知书或录取证明照片,拍照上传的录取通知书或录取证明需以原件拍摄。
2.5月27日学生登录“中国银行”APP进行个人毕业申请,个人毕业申请成功后再进行“继续贴息申请”操作。
3.请密切留意学校和中国银行线上最终审批结果。
(三)已提前结清贷款毕业生
1.学生登陆“中国银行”APP查询“国家助学贷款”;
2.进入贷款申请记录,找到对应贷款年份进行还款;
3.如贷款未能在学校签订还款协议(即5月27日)前全额提前还清,请按正常还款流程签署还款协议。
3.在5月27日之前已结清的贷款毕业学生应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报备,将贷款结清清单电子版截图/照片发送cupzizhu@163.com(邮件名称以学院+学号+姓名+联系方式+贷款结清清单命名)。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毕业后如遇还款卡遗失,请及时到银行办理挂失及补办。如需变更还款账户或本人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联系贷款银行。
2.贷款逾期会造成信用记录不良并记录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为今后的工作、生活带来很多严重的负面影响,对恶意拖欠的还将提起诉讼,相关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是个人行为,请对自己负责,切忌对贷款不闻不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注:银行没有任何证明,证实同学当初的贷款逾期是非恶意的,也不要有侥幸心理可以把征信逾期记录删除。)
3.请各院系及相关毕业生认真核对贷款学生名单,如有遗漏,请及时联系资助中心,以免造成毕业生不良信用记录和经济损失。
联系人:雷老师、魏老师
联系电话:010-8973212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