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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31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相关政策,为切实做好我校毕业生还款工作,现将我校2021届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向对象

1.全体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到期毕业生

2.贷款展期协议到期非毕业生和毕业生(仅限校园地贷款办理在我校学生,如在其他学校办理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请联系之前学校进行协议签订)

备注:

1.如有国家助学贷款的2019级和2020级硕士攻读2021级博士,需签订还款协议及展期协议,9月份重新进行校园地贷款申请;

2.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不在此次协议签订范围内。

二、还款方式及材料准备

(一)贷款毕业生和展期到期学生

1.2021年我校中国银行校园地贷款实行线上办理还款手续,可选择正常还款升学继续贴息和提前还款三种还款方式。

2.扫描二维码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

3.如无账号密码,请打开“中国银行”APP后点击左上角“登录”选项后再点击右上角“自助注册”。输入手机号、图形验证码短信与短信验证码,点击下一步后添加银行卡进行绑定

:如不能正常注册请贷款毕业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中国银行借记卡,前往附近营业网点申请开通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服务,并申领动态口令牌。前期已开通手机银行但未配置动态口令牌,可通过手机银行自助申请开通

4.6月7日前扫码添加“2021届毕业生贷款还款协议签订”微信群。

5.如是校园地贷款展期到期学生请6月7日下午16:00之前打开链接https://jinshuju.net/f/P8oCr6或扫码进行展期到期学生信息采集,可选择正常还款(需签订还款协议)或提前还款两种方式。

2021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到期学生信息采集

(二)各学院(研究院)

组织学生认真填写《2021届贷款毕业生信息核对及采集表》(附件1),并在6月7日下午16:00之前通过OA报送。

二、办理毕业后按月正常还款的同学

1.暂定6月9日下午3:30在三教105签订还款协议,如有变动将在微信群中通知。

2.申请正常还款后请密切留意中国银行线上最终审批结果。

3.正常还款的同学首个还款日为2021年8月1日。每1号是还款扣账日,请务必在此日期前将还款金额足额存入。为避免利率调整带来的影响,建议尽量多存入十余元。

4.还款协议签署后,仍可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办理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利息会根据贷款余额实时变化;

三、办理升学继续申请财政贴息的同学

贷款学生毕业后当年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可继续申请财政贴息,待毕业后再进行还款。

1.学生于6月9日前提前准备好录取通知书或录取证明扫描照片,拍照上传的录取通知书或录取证明需以原件拍摄。

2.暂定6月9日签订还款协议,签订还款协议成功后再进行“继续贴息流程”操作。具体入会事宜将在微信群中通知。

3.请密切留意学校和中国银行线上最终审批结果。

4.如学生在6月20日前仍未能上传“录取通知书”或“录取证明”扫描件,则只能按照毕业后正常还款手续办理,不能办理财政贴息。

四、办理提前结清贷款的同学

1.学生自行登陆“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按照《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流程》(附件2操作指引进行还款。

2.如贷款未能在学校确认(即6月9全额提前还清,请按正常还款流程签署还款协议。

3.在6月9之前已结清的贷款毕业学生应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报备,将贷款结清清单电子版截图发送cupzizhu@163.com(邮件名称以学院+学号+姓名+联系方式+贷款结清清单命名),不用参加6月9日还款协议签订的相关活动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毕业后如遇还款卡遗失,请及时到银行办理挂失及补办。如需变更还款账户或本人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联系贷款银行。

2.贷款逾期会造成信用记录不良并记录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为今后的工作、生活带来很多严重的负面影响,对恶意拖欠的还将提起诉讼,相关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是个人行为,请对自己负责,切忌对贷款不闻不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注:银行没有任何证明,证实同学当初的贷款逾期是非恶意的,也不要有侥幸心理可以把征信逾期记录删除。)

3.请各院系及相关毕业生认真核对贷款贷款学生名单,如有遗漏,请及时联系资助中心,以免造成毕业生不良信用记录和经济损失。

联系人:齐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8973212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5月31日

  • 附件1:附件2:提前还款流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