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河北省石药普恩慈善基金会在我校设立“石药奖学金”,用于奖励学校综合素质优异、表现突出的在读学生。为做好2024-2025学年“石药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标准和人数
1.奖励范围: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理学院全日制二年级以上本科生、研二及研三学生。
2.资助标准:5000元/人
3.资助人数:每年50人,本科生不超过10人,具体指标分配见OA。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在学习科研、社会工作、实践公益、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学年内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完整人事档案到校,按时进行学籍注册,未超出学制年限。
2.研究生要求在参评当学年内综合测评成绩和智育成绩排名分别列专业年级前50%和30%,本科生要求在参评当学年内必修课程成绩优良率应达到70%以上的标准,一年级学生的必修课程成绩优良率应达到60%以上,综合测评成绩列专业前35%。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度无挂科记录(含选修课及体测),本科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
4.获得国家级、省级或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
5.在国家级、省级或校级有一定研究成果。
6.其他获得广泛认可的优秀成果。
三、申请流程
1.学生申请
学生本人填报《“晨光行动—石药奖学金”》(附件1,正反面打印)、《申请材料须知》(附件2)、《“晨光行动—石药奖学金”获奖学生花名册》(附件3)、感谢信(要求见附件4)、《奖学金汇总表》(附件5)、个人事迹材料(附件6);同时将本人学业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鉴定证明等支撑材料复印件,提交学院评审。
2.学院审核
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以合理形式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审核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复审,名单确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基金会。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1月15日下午16: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制版报送至学生活动中心308,电子版OA报送至魏菲)。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