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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发放2014-2015学年第二批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0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奖学金管理与实施办法(修订)》(中石大京研〔201215号)文件规定,取得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学金获奖资格的研究生,须在毕业前出国完成交流后才能享受该奖。现将2014-2015学年第二批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学金申请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毕业班已取得国际交流奖学金资格并且出国完成交流的硕、博士研究生(具有获奖资格学生名单见附件1)。

二、申请材料

        1.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原件;

        2. 邀请函复印件及出国日程;

        3. 往返机票和出入境签证页复印件;

4. 《学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或《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出国/赴港澳台任务批件》复印件。

三、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6月10-18日       
学生准备相关材料


各单位初审、填写汇总表(见附件3)并上报材料
申请学生需认真填写审批表,并将相关纸质材料交至所在单位

6月18日下班前各单位将纸质汇总表和申请材料按顺序排放送至学生活动中心301,电子版汇总表通过oa报送
6月19-26日 学校复核、公示 研究生院培养办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对名单进行复核,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向财务处提交发放奖学金名单


       四、注意事项
       1.
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申请发放1次国际交流奖学金,201410月已申请发放的研究生本学期不能再次申请;
        2.国家、学校或导师全额资助的出国交流项目不在本资助范围内。

 

    咨询电话:8973212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610

  • 附件1:毕业班国际交流奖学金资格汇总表.xls
  •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 附件3:2014-2015学年第二批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学金申请发放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