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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秋季学期延期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申请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08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管理办法》(中石大京研〔201217号)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加强博士研究生管理提高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中石大京研〔201018号)文件规定,延期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由导师承担。为确保延期博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开展2015-2016秋季学期延期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申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20156月以后在研究生院办理延期手续的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延期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签字确认,学院(研究院)审批后,上报至所在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2.各学院(研究院)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延期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于916日之前将申请表原件、电子版和纸质版汇总表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3.相关博士生导师到财务处划卡转账时间初步定在9月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延期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申请发放起止时间原则上以学生在研究生院备案的延期时间为准,本次申请发放的起止时间原则上自20157月起,最长可至20166月。
2.延期博士普通奖学金申请发放工作每学期集中组织1次,分别在每年9月和次年3月,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3.请各位延期博士务必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申请,过期不予补报。
4.如有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我处或各学院(研究院)院办。

注:获得2015年优博资助的延期毕业生由学校全额继续资助,不需要申请该项目。
 
联系人:延老师
联系电话:010-89732128
办公地点:学生活动中心30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98

  • 附件1:1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延期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申请表.doc
  • 附件2:2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延期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