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第一条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特殊困难补助是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要求设立。
第二条 申请对象及范围
申请学生应当具有以下情形之一:
1.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湖北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 补助标准为 1000元/生。
第四条 申请发放程序
(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见附件)并附详细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申请时提供电子版,返校后补交纸制版);
(二)学院(研究院)核实情况并签署意见,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
(三)学生工作部(处)审批,并将意见反馈学院;
(四)财务处将补助金一次性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
第五条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特殊困难补助可与国家、学校及其他社会学生奖助学金兼得。
第六条 申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特殊困难补助的学生,一经发现申请情况不属实,将立即取消并追回补助,并取消其今后补助申请资格。
第七条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学生特殊困难补助金从学校疫情防控专项支出中列支。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至疫情结束之日起自动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