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关于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经继续教育学院支部和机关党总支预审,拟接收邓为民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公示如下:
姓 名
性别
年龄
所在支部
申请入党时间
定为积极分子时间
定为发展对象时间
邓为民 【返回上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