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总支发展党员公示
[ 发布日期:2007-12-17  ]

根据《中共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关于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络中心党支部提名和机关党总支预审,拟接收刘晓青等2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年龄

所在单位

申请入党时间

定为积极分子时间

定为发展对象时间

刘晓青

【返回上一页面】
版权所有: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委组织部 留言信箱:zuzhibu@cu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