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博士答辩注意事项
一、答辩前一周要将以下内容报学院(OA给邢永君和晁继阳)以备公示:
XXX 专业2016年XX月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会公示登记表(Excel表格)
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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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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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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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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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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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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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X日
上午/下午XX : XX---XX :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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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针对评审专家给出“修改后直接答辩”的情况:要求学生针对要修改的内容,在与导师充分讨论修改的基础上,写出论文修改情况说明,经导师确认签字后,提交答辩委员会。并在答辩申请书和委员会决议书中给予体现。
三、所有材料中填写的“学科专业名称”、“导师姓名”均应与成绩单上的“学科专业名称”和“导师姓名”相一致。所有答辩委员会表决结果必须填写“通过博士答辩,建议授予 博士学位。”
四、答辩结束后:
1、提交纸质版材料如下: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存学校档案室)》一份原件
2)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存研究生档案)》一份原件
3) 6本学位论文(封面白色),一份中英文摘要(简装)
4) 《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一份
5) 论文需要保密的,提交保密申请书一份
2、提交电子板材料如下:
1)学位办(标准)-研究生授予学位基本信息登记表(表头)
2)申报博士学位个人信息三个统计表
3)博士论文题目汇总表
4)论文最终版的明审和盲审格式各一份,提交导师保存(以备上级各部门抽检)。
五、时间节点
1、8月30日。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期。
2、9月03 日。向学院提交所有答辩材料截止日期。
3、9月06 日。召开学院 分学位委员会。
4、9月07 日。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报送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均按研究生院的要求执行。
2016.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