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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荣获“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学校”
发布时间:2015-04-21 | 来源:体育教学部 | 浏览量:

4月17日至18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召开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第五次代表大会,对在2011-2014年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表现优秀的北京市高校进行了表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荣获“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学校”,石大副校长张士诚荣获“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校长奖”。
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评估工作,旨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响应“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以及“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体健康,强健体魄”的号召,为此,首都高校广泛开展了“阳光体育”活动,全面推进学生素质教育,促进了首都大学生健康水平的提高。对首都高校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工作进行定期评估,也是对首都高校整体体育工作水平的检验。在此次评估中,万人规模组学校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位列第四,这也是石大首次获此殊荣。
会议还进行了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第五次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当选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副主席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