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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新增为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批准新增法律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 (学位办[2009]35),批准我校新增为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此次MBA申报工作得到了学校各方面的高度重视,研究生院精心组织,工商管理学院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校领导亲自参加了复审答辩。获得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授予权,是学校学科建设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校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领域取得新的突破,体现了学校经济管理学科的综合实力,对完善研究生培养专业结构,提升学校的影响力和竞争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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