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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12名服义务兵役同学获国家代偿资助
发布时间:2012-05-08 | 来源:学生工作处 | 作者:夏振国 | 浏览量:
近日,经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中国石油大学2011年参军及退伍同学12人全部获得国家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其中,学费补偿6人,贷款代偿3人,学费资助3人。资助总金额达119700元。
为鼓励高校在校生及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35 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财教[2011]510 号)等相关规定,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