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化人才培养相关制度文件

6.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提高留学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提高留学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

中石大京201511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国际化战略行动计划(2013-2020)》,深化留学研究生(指来华留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高留学研究生教育质量,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留学研究生教育质量为目标,以深化留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核心,加强政策引导、资源投入和条件保障,规范留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优化留学研究生培养环境和培养环节,进一步提升留学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对留学研究生的吸引力,不断增强学校的国际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主要措施

(一)改革体制机制,完善留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

成立留学研究生教育工作小组(详见附件:留学研究生教育工作小组及相关单位职责),制订留学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审议留学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统筹协调各学院(研究院)的留学研究生教育工作,完善留学研究生培养管理机制。工作小组每学年至少要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解决留学研究生教育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二)深化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留学研究生培养质量

1.建立双审互选制招生选拔方式

改革留学研究生的招生选拔机制,厘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研究生院、学院(研究院)三方的责任与义务,明确导师在留学研究生招生中的主体作用。根据学校留学生发展计划,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招生宣传,发布招生信息,预审申请资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审生源资格。学院(研究院)组织导师对申请人进行评议或面试,留学研究生与导师实行双向选择,学院最终确定是否录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落实整个招生过程,审核录取结果。

各学院(研究院)以2014年在校留学研究生总数或招生数为基数,年增长率应分别达到10%或5%。导师招收的留学研究生数不计入学校限定的导师招生限额总数。

2.制订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鼓励开展全英文研究生学位项目的学院(研究院)吸纳更多留学研究生来学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或进行短期交流。

年度招收留学研究生较多的学院(研究院),且留学研究生的工作语言以英语为主,学院(研究院)可单独制订全英文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可单独成班开展教学,鼓励学院(研究院)对单独成班的留学研究生创新课程教学模式及考核方式。招收少量留学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应以汉语教学为主,执行与国内研究生相同的培养方案。

在课程设置方面,将《中国概况》和《汉语》作为必修课,加强对留学研究生的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和汉语教育,为国内研究生设置的公共外语课和政治课不做必修要求。

3.加强留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

将留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纳入学校研究生教学的总体范围,与国内研究生的课程教学管理一致,实施与校内其它研究生课程无差别的合格课、品牌课、督导组专家听课及反馈等制度。一学期内有三门及以上课程考试不合格或一门课程不合格、重修考试两次仍不合格的留学研究生将予以退学。

4.加强学位论文指导

鼓励成立由较高学术水平的导师和有海外留学背景的年轻教师组成的导师指导小组,发挥各自学术和语言优势,共同招收和培养留学研究生。以不低于国内研究生的标准核算导师指导留学研究生的工作量。各学科专业可以在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学科实际情况,制订留学研究生学位标准。

5.加强留学研究生日常管理

改革留学研究生教育管理模式,以学籍管理为主线,加强对来华留学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研究生院与各学院(研究院)一起,为留学生争取更多的奖学金机会和专业实践机会。留学研究生的毕业学历注册资格执行与国内研究生相同的审核流程和相关管理制度。

三、条件保障

(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根据留学研究生学位项目的师资需求,组建以校内教师为主体的国际化师资队伍,进一步提升导师队伍的国际化水平。学院(研究院)本科留学生辅导员同时负责本单位留学研究生管理工作,协助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设立留学研究生课堂助教制度,留学研究生单独开设课堂或超过15名留学生的混合课堂,可以申请优秀中国学生从事课堂助教工作。

(二)加强留学研究生教育经费保障

1.学校每年向学院(研究院)按照硕士生6000元/人/学年、博士生8000元/人/学年的标准下拨留学生管理经费,用于各学院(研究院)培养留学生的教师指导费、助教等相关工作人员的劳务费以及培养留学生的教务管理支出等,学院(研究院)应将不低于50%的管理经费拨付给指导教师。

2.留学博士研究生毕业时学校一次性支付导师论文评阅及答辩费8000元,留学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学校一次性支付导师论文评阅及答辩费4000元。

3.与教务处共同使用留学生教学改革专项经费,用于支持留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开展教学评优等工作。

4.学校每年设立留学研究生奖学金100万元,资助各学院(研究院)自主招收的高层次来华留学研究生。

本实施意见由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解释。

附件: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留学研究生教育工作小组及相关单位职责

一、工作小组组成

长: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担任

副组长:由研究生院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人担任

成员:由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相关人员组成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协助研究生院开展相关工作。

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研究生院

1.监督落实整个招生过程,复核生源资格,审核录取结果;

2.审核全英文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审核培养计划,安排课程教学;

3.负责留学研究生的日常教学管理;

4.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核及学历学位信息的上报;

5.留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经费实施与管理;

6.协助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制定奖学金管理办法、参与奖学金评审。

(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1.会同研究生院、学院(研究院)制订年度来华留学研究生(语言生除外)招生计划;

2.留学研究生招生信息发布、录取资格预审、经研究生院审核的录取结果发布;

3.留学研究生的学籍、日常管理和涉外管理;

4.负责本意见中涉及到的留学研究生所有教育经费、管理经费、奖学金等的筹措与拨付。

5.制定并落实留学生奖学金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评定留学研究生奖学金。

(三)各学院(研究院)

1.落实学校留学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及年度招生计划,承担培养主体责任,把其纳入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教育的总体范围,实行与国内研究生趋同的教育教学管理;

2.协助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发布招生信息;

3.为留学研究生选定导师或导师组,组织导师与留学研究生进行双向选择;

4.指导留学研究生制订并落实培养计划;

5.在学校制度基础上自主确定留学研究生的授课方式、考核方法、教师授课工作量和导师指导工作量。

6.依据学校留学研究生基本学位标准,制订并落实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留学研究生学位标准;

7.对留学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核;

8.自行制定并实施 三助制度和院内留学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长办公室 2015526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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