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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教职工活动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9-05-06 

化学工程学院教职工活动中心是学院以丰富广大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休闲娱乐,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为宗旨的活动场所。为了规范教职工活动中心的管理和使用,为我院教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休闲娱乐和沟通交流的场所,保障活动中心设施、设备的完备,为教职工提供良好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职工活动中心由工会统一管理。

二、教职工活动中心向本院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开放,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凭工作证、离退休证免费进入活动中心活动。

三、凡属下列情况者,必须事先预约,以便及时安排。

1. 学院各系(中心、办公室)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需使用教职工活动中心者;

2. 学院各系(中心、办公室)或教学、科研团队举行研究生答辩或小型学术会议(均10人以下)等需使用小型会议室者。

四、自助管理。活动中心提供的茶免费使用,每次活动后保持整洁卫生。

五、注意事项

1. 进入活动中心活动的人员应,自觉维护秩序,文明礼貌,遵守规定,不在中心内吸烟,不大声喧哗或打闹,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保持中心的整洁卫生。

2. 活动中心内所有物件不外借,更不得私自带出,违者处以相应罚款。

3. 爱护公共财物,中心内一切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挪动,损坏者照价赔偿。

4. 私人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

六、其他

1. 教职工可自带茶到活动中心消费,也可将自备茶存放于活动中心,便于随时消费。存放的茶粘贴写有存放者姓名的标签。

2. 由导师召集,与学生讨论学术问题的,学生可随同导师进入教职工活动中心。

七、本办法自活动中心投入使用起执行,试运行一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