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第六届翰林基金奖学金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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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日期:2011年4月24日––4月29日下午5点。 2.公布申报结果:2011年4月30日。 3.评审日期:2011年5月1日––6日。 4.申报方法:下载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将打印版交各年级辅导员。一式一份。 5.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需结合《翰林基金章程》相应奖项的评选条件填写; (2)填写申请表务必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取消其参评资格; (3)所有奖项均针对2010年4月–2011年3月评选; (4)化工学院优良学风班、化工学院优秀团支部不可兼得; 化工学院卓越学生干部、化工学院十佳团员标兵不可兼得; 化工学院卓越学生干部、化工学院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兼得; 化工学院文体先进个人中体育部分、化工学院体育道德风尚奖、化工学院优秀运动员不需申报,由学院分团委根据校运动会比赛情况确定获奖名单,可以与其它奖项兼得; 化工学院文体先进个人中文艺部分需要申报,可以与其它奖项兼得; 星级宿舍由学院分团委按照章程规定直接给出,不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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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第六届翰林基金评选通知
来源:化工学院
作者:牛春丽
发布日期:2011-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