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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

来源:化工学院  作者:张延港  发布日期:2010-09-11 

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

研究生综合测评是对研究生的德、智、体等各方面素质的综合评价,是评定奖学金、评选优秀研究生和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鼓励研究生勇于探索、奋发向上,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成绩

总成绩=德育分×25%+智育分×65%+文体活动分×10%

二.德育评估

德育评估成绩包括三部分,即德育评估成绩=基础分+奖励分-惩罚分

(一)基础分

基础分=互评分×80%+导师评分×20%

同学互评和导师评分主要参考以下表现:

1.热爱祖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坚定的政治信念。(10分)

2.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的关系,热爱集体,热心公益事业。(10分)

3.积极参加学校、院(系、部)及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15分)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15分)

5.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宿舍卫生情况良好。(15分)

6. 在教室、公寓、食堂、实验室等公共场所举止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