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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来源:化学工程学院  作者:张延港  发布日期:2010-11-10 

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为鼓励在校博士研究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积极创新,调动其学习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发挥奖学金的重要作用,同时进一步规范我院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结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条例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评审机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管博士研究生培养和学习管理的领导组成,负责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同时成立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和实施工作。评审工作小组组长为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分党委副书记,副组长为学院团总支书记和研究生辅导员。主要成员为参评博士班的班长、党支部书记。

二、评审对象及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为我院正式在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评选步骤为:本人申请导师推荐→组织评议→公示。

评选条件为:

1、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能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钻研,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和社会活动;

3、所有课程无补考及重修记录;

4已经发表的论文和成果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基本条件(有正式接收函即可);

6、在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评审原则

1.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根据申报奖学金的学生学习、科研和社会活动情况综合排序,择优发放。

3.在同一批次(获奖金额相同)的奖学金评选中,原则上每一个研究方向至多有一名学生获奖,并填写导师推荐表,提交所有成果复印件。

  • 附件1: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正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