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在10级博士和10级硕士中评选,相关评选办法、名额指标、申请表等详见附件。请各班长汇总申请表、汇总表,务必于12月3日周一上午9:00之前交到辅导员办公室。
备注:
1、根据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学习优秀奖不能兼得,获得国家奖学金后需退回已发放的学习优秀奖学金(2000元),空出的名额学院可再补报。
2、2011级硕博连读生不能参加学院层面评选,如果特别优秀,可以硕士身份推荐参加学校层面评选且占用学院硕士推荐指标。
2012年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来源:化工学院
作者:张延港
发布日期:201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