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全体入党积极分子:
为严格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管理工作,夯实党员发展工作基础,确保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与规范性,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员发展工作的有关要求,学院党委决定对全院所有入党积极分子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并开展积极分子身份重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及认定范围
全院所有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含各党支部历年培养、未发展为预备党员)的人员,其个人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及相关培养教育材料均纳入本次检查和重新认定范围。
二、检查及认定内容
1. 档案完整性:检查积极分子档案是否齐全,重点核查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谈话记录、培养联系人意见、党支部考察意见等核心材料是否完整、规范,有无缺失、遗漏。
2. 材料真实性:核查档案材料内容是否真实有效,思想汇报、考察记录等材料是否为本人亲笔书写,填写内容是否真实反映个人思想动态和培养情况。
3. 培养规范性:检查培养教育工作是否规范,培养联系人是否履职尽责,考察记录是否及时、详实,培养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党支部对积极分子的教育、管理、考察工作是否到位。
4. 身份合规性:结合档案材料与日常现实表现,重新认定积极分子身份,核查其是否符合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条件,是否持续表现积极,是否存在不符合积极分子身份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1. 自查梳理阶段(4月30日—5月20日):各党支部组织专人对本支部管理的入党积极分子档案进行全面自查,对照检查内容逐一核对,梳理存在的问题,填写《新能源与材料学院党委入党积极分子(含发展对象)档案检查及身份认定汇总表》(附件1),并组织积极分子核对个人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
2. 集中检查阶段(5月20日—5月30日):学院党委成立检查工作组,对各党支部自查后的积极分子档案进行集中检查、交叉核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指导党支部限期整改。
3. 重新认定阶段(5月30日—6月10日):各党支部结合档案检查情况和积极分子日常表现,召开支部委员会,对积极分子身份进行重新认定,明确认定结果(合格、需整改、不合格),对不合格者取消积极分子身份,对需整改者明确整改要求与期限。
4. 总结归档阶段(6月11日—6月20日):各党支部完成整改及重新认定工作后,将完善后的积极分子档案整理归档,上报学院党委备案。学院党委对本次检查及认定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报告,进一步规范积极分子培养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1.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本次档案检查及身份重新认定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提升党建工作质量的重要举措,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2. 严格工作标准,确保工作质量。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和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走过场、不打折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档案材料规范、真实,认定结果准确。
3. 强化责任落实,严肃工作纪律。各党支部要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对在档案检查及认定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积极分子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积极分子身份。
4. 严守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报送。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按时完成自查、整改、认定及归档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确保本次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附件1:新能源与材料学院党委入党积极分子(含发展对象)档案检查及身份认定汇总表
中共新能源与材料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