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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校级优秀和培育教学团队的通知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关于申报2013年校级优秀和培育教学团队的通知
 
为推动教学团队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京校〔20109号),学校将组织2013年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和培育教学团队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和培育教学团队的评审,旨在通过基层团队的建设和培育,进一步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进而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的质量。
二、评选条件
2013年,学校拟评选的校级优秀教学团队不多于10个,校级培育教学团队不多于15个,参评团队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校级优秀教学团队
1.2011年被评为学校第一批校级培育教学团队。
2.团队及组成。发展目标明确,团队协作运行机制良好,梯队结构合理。
3.带头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长期致力于本团队建设,坚持在教学第一线授课,且教学效果良好。
4.教学工作。能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现状,及时更新教学内容;积极进行教学方法、教学模式的改革,引导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团队整体教学效果良好,无教学事故。
5.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团队近五年主持过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级别的教学成果奖励。
6.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近五年主持或参加过与承担课程有关的教材编写(著)任务。
7.运行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并建立了教学团队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的运行和管理模式,教学研究和研讨活动组织有效。
(二)校级培育教学团队
1.承担本科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研究生学位课、实践实验课程或学生受益面广的课程;
2.梯队结构合理;
3.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建设规划、运行和管理制度;
4.整体教学效果好,近三年无教学事故;
5.成员近三年主持过校级或校级以上教改项目,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6.已备案的基层教学团队可参评,已评为校级培育教学团队或北京市及以上级别教学团队的不再参加评选。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团队参照《教学团队评审指标》,填写《教学团队申报书》,并附上相关的支撑材料(如团队成员发表的教学改革论文、团队开发的教辅资料、团队建设计划和总结等),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上述申报材料提交一份纸质版,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各学院(部)汇总申报书(含支撑材料)并择优向学校推荐(培育团队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于1213日前将推荐团队的纸质材料及推荐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至教务处,并将电子版材料OA教务处张浩
(三)教务处将申报材料分送相关专家进行初审,分数排名靠前的候选团队进入答辩环节;
(四)教务处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候选团队进行答辩,专家投票决定2013年校级优秀和培育教学团队推荐名单;
(五)将推荐名单上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公示名单。
四、建设经费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京校〔20109号)的相关规定,学校将为获评的每个校级优秀教学团队,提供10万元(每年2万),建设期限共5年;每个校级培育教学团队提供2万元的教学质量工程专项经费支持,建设期限2年。
五、联系方式
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教务处张浩,联系电话:89739010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申报书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级优秀教学团队评审指标体系
附件32013年校级优秀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
附件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级培育教学团队申报书
附件5: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级培育教学团队评审指标
附件62013年校级培育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
附件72013年校级培育教学团队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8:全校教学团队汇总名单(至201311月)
 
201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