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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1-14周(含)结课考试安排


2023-2024年秋季学期1-14周(含)结课课程考试安排请详见附件,请同学们按时参加考试,遵守考试纪律。后续如有调整,会在本通知和本科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更新,请及时查看。

考场规则如下,请同学们遵守: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 秩序。

(二)考生凭本人学生证或学生卡,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无规定证件者,可在考试前由所属学院开具临时身份证明 (主管本科生教学副院长或辅导员签字、照片上盖学院公章), 凭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考生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 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用品,如蓝(黑)色字迹钢笔、 圆珠笔、签字笔、铅笔和橡皮、绘图仪器以及无存储、编程和查 询功能的计算器。闭卷考试的,不得携带任何书本、稿纸、资料、 手机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开卷考试的,不得将任课教师或主考教师规定以外的书籍、资料、手机 等物品带入考场。如有带入的,一律在开考前按照监考员要求集中放在讲台处或指定位置。

(四)考生应在开考前 10 分钟进入考场,按照监考员的安 排入座,将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未经允许不得调 换座位。

(五)考生领到试卷后,应当在监考员核验证件前在试卷指 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本人姓名、学号等信息。考生应当在试卷 上规定的空白区域答题,在规定区域以外或者草稿纸上作答的一 律无效,试卷背面可以演算,试卷和草稿纸一律不得拆开。

(六)开考 15 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按旷考处理);开考 30 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七)考试期间,无特殊情况,考生原则上不得离开考场, 否则按交卷处理。考生交卷出考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续考,也不 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 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传递纸条、  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不得 传递文具和用品,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得代替他人 考试或让他人代替本人考试。

(九)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并将试卷整理好后扣放在桌面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核查无误后 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按照我校《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