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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辅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本科生辅修专业修读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辅修专业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对象:我校2022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申报条件:

(1)所修必修课成绩全部及格且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2)满足招生专业规定的其他学业条件。

二、招收专业

学院

辅修专业

人数

石油工程学院

石油工程

35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0-80

经济管理学院

会计学

15

外国语学院

英语

45

三、申请与考核

学生查询相关学院网站公布的辅修专业招生实施细则(招收对象、名额、报名和遴选办法、课程学习要求等),按时提交材料和参加相关环节的考核工作。

四、日程安排(具体时间以学院公布的实施细则为准)

时间

工作内容

421日-428

相关学院在本院网站上公布辅修专业申报实施细则

54日-5月10

学生按照招收学院要求提交报名表(见附件1)

5月11日-526

学院对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考核遴选、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见附件2),并报教务处审核

527日-531

教务处对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布

 

教务处

2023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