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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第一批次)


一、学院招生工作小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行

成员:王科、左丽丽、肖华平、苏怀、熊至宜、陈锋

(二)材料审查小组

组长:王科

成员:各专业材料审查教师

(三)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王科

成员:毛业艺

(四)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左丽丽

成员:侯磊、贾晓丽、朱建军

学院各专业设立复试工作小组,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另设秘书1名。

二、培养目标、培养特点

1. 学术型博士:要求考生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广博的科学视野;对所报博士学科领域较为熟悉,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具有创新能力、开拓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综合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

2. 工程博士:面向国家油气行业,培养油气行业工程领域技术领军人才,推动油气行业科技创新,构建高层次人才培养新格局。

三、招生指标分配、复试比例

1.招生指标分配: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全日制非定向)

拟招

生数

080200机械工程

4

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

7

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化工过程机械)

4

082000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13

工程博士研究生

(全日制非定向)

/

085500机械

2

085802动力工程(热能工程)

1

085802动力工程(化工过程机械)

0

085706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2

工程博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定向)

/

085500机械

4

085802动力工程(热能工程)

4

085802动力工程(化工过程机械)

1

085706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3

(注:综合考虑生源质量和各学科之间的差异,各专业最终拟录取人数以研究生院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2. 复试比例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根据专业招生总规模(包含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15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具体要求如下:

① 硕博连读生不参加材料审查和专业笔试环节,直接进入复试;

②“申请-考核”制考生,根据材料审查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复试的申请人名单。

3. 复试名单另行公示

四、考生复试确认(资格审核)及复试安排

1. 进入复试考生应于学院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前登陆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选择“博士报考”栏目,上传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放置身份证人像面,签字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 复试方式:线下复试

3. 复试时间:

专业笔试时间:1月17日14:30-16:30

面试时间:1月18日8:30开始

4. 复试地点: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五、考核主要内容及要求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须知《考生复试行为规范》(附件2),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

1.专业笔试

考生准备身份证、准考证、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A4纸、签字笔等相关文具,提前15分钟入场。

2.综合能力面试

主要针对考生的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心理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或测评,包括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须就笔试考核内容以PPT形式汇报15分钟)。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复试小组在面试过程中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此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六、成绩计算

1. 硕博连读考生

硕博连读生不参加材料审查和专业笔试环节,直接进入复试,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总成绩=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复试小组评分*40%+拟录取导师评分*60%

2. 申请考核制考生

材料审查成绩:根据申请人的报名材料(包括:报考登记表、专家推荐书、成绩单、近年来在科研领域中的科学研究论述、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获奖等相应的证明材料等)对申请人的培养潜质、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初审。按学业表现(15%)、近年来科研领域中的科学研究论述(20%)、奖励及荣誉(15%)、外语成绩(10%)、学术成果(40%)的分项内容,以百分制给出材料审查成绩。

面试成绩=复试小组评分*40%+拟录取导师评分*60%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75%

总成绩=归一化材料审查成绩*2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60%

七、录取工作

1. 录取原则

(1)博士生的录取基于“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2)原则上每位导师最多招收2名博士生。

(3)不同指标类型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别录取。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无导师接收者不予录取。

(5)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2. 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布

复试成绩由学院在复试结束7日内于学院官网公示,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于研究生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 其他注意事项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应于入学之前获得硕士学历或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2)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博士须在录取前将人事档案迁入我校。

(3)体检在入学前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4)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考生咨询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9733495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9733075

监督举报电话:010-8973309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