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关于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经石油工程学院本石工08创新党支部提名和院党委预审,拟接收洪铖等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年龄
所在单位
申请入党时间
定位积极
分子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