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关于毕业证及学位证补办换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8 作者: 编辑: 访问量:
一、办理对象
2014届、2015届本科毕业生中尚未取得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或双学位证书),现已经完成当时的培养方案要求,符合学校相关规定,本人自愿申请相关证书资格审核的学生;同时受理因各种原因,相关证书遗失,本人自愿申请补办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书的学生。
二、申请时间
2015年11月16日至12月11日(工作日8:00-11:30, 14:00-17:30)
三、申请地点
北校区新综合北楼11层A1107房间 招生与注册科
联系人:申老师 电话:010-89739131
四、申请方法
1. 由申请人填写两份《毕业生换发证书申请表》(附件一),先到本人所在学院由教学秘书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章,然后将所有材料准备齐全交到招生与注册科申请办理。
2. 申请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场的,原则上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交申请,但是必须出具委托书(见附件二)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相关责任由委托人自负。
五、申请材料
1. 换发毕业证:两寸免冠证件照两张、结业证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补考成绩未录入系统的须提供成绩单原件;
2. 换发学位证:两寸免冠证件照两张、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补考成绩未录入系统的须提供成绩单原件;
3. 办理毕业证明书:两寸免冠证件照2张(蓝底,近一年内)、毕业证丢失情况说明(含入学时间、毕业时间、专业、出生日期等信息)、申请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注:由于学生的电子图片信息是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信息报送备案的必需项目,所以换发毕业证及学位证时提交的两寸免冠证件照片请务必与毕业时学校统一采集的照片相同,以便后期学位认证的照片核对,若所提交照片与当时采集照片不同,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申请人个人负责。若照片材料缺少或丢失,请到新办公楼A1107房间找申老师重新拷贝或打电话至010-89739131告知邮箱以便发送照片电子版。
六、领取时间地点
2015年12月末在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后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其它补充说明
学校所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均属一次性证件,学生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一律不再补发原始证件;经本人申请,学校可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