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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王静娴  发布日期:2013-09-22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北京市科委关于申报2014年度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的通知2014年度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就我校2014年度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并得到广泛认可。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311日后出生)
2、工作在科研一线,科研水平和成绩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国际视野,近5年取得过突出成绩,研发水平、成果为同行公认。高校院所申报人近5年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省部级一等奖;企业中的申报人员应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研究方向应与企业主营方向一致,主持开发的产品处于中试阶段或实现产业化。
3、所从事的科研工作符合科技北京建设发展导向,在本领域内具有先导性,有望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或填补国内研究空白;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转化基础,可预期实现产业化规模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4、具有优秀领导才能、团队组织能力,善于团结带动科研人员开展集体攻关,拥有一支开放合作密切、梯次结构合理、人才数量充足、创新能力强、产学研结合成绩显著的优秀创新团队。
5、申报人员团队核心成员5-15人,团队专业结构合理,研究型、应用型人才搭配得当,团队成员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关联度高。
6、申报人员团队应以承担具体科研或成果转化项目为载体,为团队成员稳定合作提供平台,团队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健全。
二、申报流程
1、因北京市科委实行限额申报,请各学院组织做好申报推荐工作;每学院最多可向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申报人员应是本单位重点培养对象,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2、请各学院在926日前确定推荐初步推荐人选,并将学院推荐公函及申报表初稿(附件可暂时不提供)1份上报至科学技术处;
3、科学技术处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全校初步申报的情况,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校内遴选,确定最终学校推荐人选,并反馈至相关学院;
4、通过学校遴选的申报人,需按北京科委通知要求准备正式申报材料,并在1015日前提交到科学技术处;
5、科学技术处整理汇总申报材料,上报北京市科委。
三、其他事项
1、被推荐人准备附件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及相关资格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作为负责人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项目任务下达通知的复印件;
3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复印件,著作封皮及目录的复印件;
4专利证书复印件;
5所获奖励证书、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6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八份)。
2、所有日期请严格遵守,过期不予受理。
3、如有不明事宜请和学院办公室或科学技术处联系;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静娴,电话: 89733253
科学技术处  
2013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