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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482名2012届毕业生获得学费补偿及助学贷款代偿资助

近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中国石油大学454名毕业生获得2012年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及助学贷款代偿资助,代偿总金额达750余万元。此前,石大有28名毕业生获得2012年第一批代偿资助,至此全校共有4822012届毕业生获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及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较2011届增加100人。

近年石大获代偿资助的毕业生人数及金额逐年增加,下表为2007年至2012年石大基层就业代偿补偿发放人数及金额情况统计。

 

基层就业代偿补偿发放人数及金额(2007-2012

毕业生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人数

28

39

264

319

382

482

金额(万元)

44.58

75.76

450.71

612.81

686.16

783.65

 

此外,2012年石大有8名同学申请了“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其中,2012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6人;2012年秋季入学的退役复学生2人。

相关政策解读: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基层单位就业,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35号)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财教[2011]510号)等文件,对中央部属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其学费由国家补偿,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财政代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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