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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参加昌平区防震减灾法培训会

 

511,为了全面落实全国和北京市防震减灾工作,推进防震减灾三大体系建设,提升昌平区防震减灾能力和水平,北京市昌平区地震局组织全区重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召开了防震减灾培训会,其中我校派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上,北京市地震局法制办公室代表向与会人员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在200951日已经施行。该法的颁布是在老法基础上的深化和发展,是完善和健全防震减灾防御体系的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按照修订的目的可分为四个部分,即提高建筑抗震能力、提高群众应震能力、提高政府防御减灾工作能力、提高行业管理部门服务管理的能力。该法明确了政府职能部门仍然是防震减灾工作的核心,但其他单位、部门要树立防震减灾的意识,配合政府完成各项工作。高校作为人员密集场所,更应该树立防震减灾意识,应当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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