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北京市为适应新时期社区建设需要,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队伍,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本市实际,面向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招收社区工作者。
现将《关于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的公告》予以转发,请各院系结合实际,积极做好宣传动员、政策引导、报名指导等工作,圆满完成我校2009年大学生报名动员工作。
关于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的公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
为加快推进首都现代化新型社区建设,培育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全市各社区工作。现将有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乐于助人。
(三)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