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入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我校自2001年起开展品牌课程评估工作,目前已评选了四批35门品牌课程。为继续发挥品牌课程的示范作用,促进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学校决定开展第五批品牌课程评选和有效期五年期满的“品牌课程”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五批品牌课程评选
1、参评条件及申报名额
申报课程要求教师在近五年内独立讲授过三次、听课人数在30人以上、且已通过合格课评估。各院(系、部)应优先组织本科必修课程或者研究生学位课程参加申报。
各院(系、部)推荐的参评教师原则上不超过2名。
2、申报及评审安排
品牌课程评选包括教师申报、院(系、部)教学专家组初审、院(系、部)审核、学校教学专家组评审、学校审核等环节。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8月26日前,请各院(系、部)组织教师申报,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品牌课程评估申报表》(见附件1)。
9月2日前,各院(系、部)组织教学专家组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品牌课程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2)对申报教师进行初评,将初评通过的教师申报表报送教务处或研究生院。
二、往届品牌课程复审
1、需要复审的课程
2005年以前评选的第一、二批品牌课程。
2、复审申请
达到以下条件的品牌课程可向学校申请复审。
(1)近五年,本门课程累计授课达到三次及以上;
(2)未发生重大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