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教委下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北京高等学校市级精品课程检查的通知》(京教办函〔2011〕67号),为进一步推动精品课程建设,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同时做好北京市教委检查,学校决定开展北京市级精品课程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学校在2003年至2010年经北京市教委评审获得“北京高等学校市级精品课程”称号的14门课程(名单见附件1),其中4门课程同时获得“国家级精品课程”称号。
二、检查方式
以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学院自查阶段:2012年1月4日之前。
各院(部)通知精品课程负责人,严格按照精品课程建设相关要求进行自查。并认真填写《北京高等学校市级精品课程自查表》(见附件2)和《北京高等学校市级精品课程检查汇总表(院系填写)》(见附件3)。
注:自查表的填写要注重真实性。根据市教委规定,凡学校课程自查表所填内容与课程网上运行内容失实及北京市教委多次抽查情况不符合精品课程条件要求的,其“北京高等学校市级精品课程”称号将被取消。
学校检查阶段:2012年1月12日之前。
教务处对学院上交的自查材料和网上教学资源进行核查,汇总《北京高等学校市级精品课程检查汇总表(学校填写)》,并撰写一份自查报告上交北京市教委。
三、检查内容及依据
各院(部)参照北京市精品课程申报条件和评审指标,对照课程申报表中的课程建设规划目标进行自查。网上教学资源要继续按照《北京地区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网络资源共享、维护和更新工作的意见》和《北京市级精品课程网上发布的基本组成部分及其技术规范》的要求,利用和借鉴国内外网络课程资源建设经验,不断完善和更新精品课程网上教学资源。
对已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北京市级精品课程,还需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建设和规划。
四、提交材料
请各教学院(部)于2012年1月4日前将《北京高等学校市级精品课程自查表》和《北京高等学校市级精品课程检查汇总表(院系填写)》交于教学研究科,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附件:
1、我校获北京高等学校市级精品课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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