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市人社局、市教委有关文件要求,2012年将继续开展选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工作。本次工作涉及的工作范围、聘用条件、管理办法、工作要求等继续参照《关于聘用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09]51号)。现将选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选聘工作按照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各高校结合本校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实际需要自行组织选聘工作。选聘对象为本校2012届毕业研究生。
一、科研项目要求
聘用毕业生参与研究的科研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民口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重大重点项目范围;
2、项目研究时限不低于两年并覆盖拟聘用时间;
3、项目经费除满足正常科研工作需要外,可以保证聘用人员劳务性费用及社会保险费补助支出。
二、应聘学生要求
应聘的高校毕业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校统招统分的2012年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其中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应符合进京条件;
2、热爱科研工作,具有从事项目研究所需要的能力和素质;
3、所学专业与科研项目直接相关;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原则上还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6、身体健康。
三、选聘名额:
各学院根据承担国家重大项目以及人员需求的情况进行聘用。
四、相关聘用政策
1、聘用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聘用的毕业生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协议期限一般为两年,服务协议不得约定由毕业生承担的违约金。协议格式和内容参照人事处编制外人员协议和上级文件要求。
2、聘用期间,聘用单位要向聘用的毕业生支付劳务性费用,费用标准由聘用单位按相应岗位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要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科目列支,由人事处统一做表,财务处按月发放。具体操作办法按照科学技术部等五部门《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财〔2009〕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聘用期间,毕业生户口保留在毕业院校。档案转入学校人事档案,由人事处临时代管。北京生源毕业生户口可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4、聘用期间,因毕业生本人原因提出解除服务协议的,应当提前15日书面通知聘用单位;聘用单位提出解除服务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毕业生本人。解除服务协议的毕业生,原则上应回生源地就业。
5、聘用单位要定期对聘用的毕业生进行考核,填写《北京地区高校聘用毕业生参与科研项目研究考核表》。聘用期结束时,对于在聘用期间完成科研任务、连续考核为合格以上且符合进京条件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可按照程序落实北京市户口。
6、聘用期结束后,毕业生可以到其他用人单位工作,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五、选聘日程安排
1、学校召开选聘工作动员布置会(4月9日);
2、学院(中心)上报项目招聘需求至科技处(附表2)(4月12日);
3、科研处审核后,在学校主页上公示招聘需求(4月13日);
4、毕业生到项目所在学院报名(4月16–17日);
5、各学院将名单汇总后上报科技处进行项目审核,科技处审核和汇总完毕后发就业指导中心进行签约情况审查,并填写附表中的“是否已经签约”,并转发研究生院审查应届毕业情况,填写附表中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审查后由研究生院将审查名单返回各院系。(4月17-18日)。
6、以学院(中心)为单位,统一组织选拔招聘并将招聘结果报人事处(4月19-20日);
7、人事处审核合格后,统一组织体检(4月23-25日);
8、人事处将选聘结果在学校主页上公示(4月26–27日);
9、科技处与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填写和准备相关材料,上报市教委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4月30日);
10、就业指导中心为通过审核备案的毕业生办理报到证;
11、人事处组织各单位与持有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签订服务协议。
六、选聘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深刻理解国家鼓励优秀的毕业生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工作的重大举措。
2、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团结协作,结合项目研究工作需求和学校选聘工作安排,统筹安排,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选聘工作。
选聘工作结束后,各高校要将《北京地区高校聘用毕业生参与科研项目研究登记表》(参见京人社办发【2009】51号)、科研项目立项审批书面文件复印件、拟选聘毕业生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一并报送市教委(上述材料均一式三份)。
七、相关问题咨询
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范晓静电话:3499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林青国电话:3253
人事处联系人:邓听电话:3060
研究生院联系人:侯庆磊电话:1131
各学院相关负责人
附件:科研项目聘用毕业生需求及各部门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