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精神,组织开展好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现就2012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请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年度申请项目时间为:2012年4月13日至5月10日。
二、审批时间
1.学院指导专家组初评时间:2012年5月11日至5月15日。
2.学校指导专家组评审时间:2012年5月16日至5月20日。
三、申报程序
1.选定好自己所要申报的项目类别,项目内容及名称。
2.本次申报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三大类:“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3.学生在校园网下载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使用A4纸打印。
4.根据申请书表格设置,填写相关内容,同时请一名专业教师作为本项目的指导教师并填写推荐意见。
5.申请书由学生自行上交至项目挂靠单位(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
6.创新和创业训练项目允许已完成项目继续拓展研究及校第十二批已立项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程序如上。
四、挂靠单位
所有项目立项都必须有一个挂靠单位,挂靠单位一般为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管理、进度监控、研究条件的保障和立项经费的使用审批等。所有项目立项都必须有指导教师,学生可以主动联系确定,也可以由挂靠单位指派,最终由挂靠单位审批。
五、项目研究人员申请条件
1.面向本科生申报,在校各年级的本科学生均可参与。创新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创业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本科生团队。创业实践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本科生团队,其中可包括本科毕业后已成为研究生的相关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情况下,允许项目负责人毕业后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该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
2.项目由学生个人或团队向学校提出申请。创新训练类项目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创业训练类和创业实践类项目团队人数根据项目需要确定;原则上每个学生不能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训练计划”项目。
六、指导教师遴选条件
指导教师一般由校内教师担任,也可由校外专家担任。
1.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责任心强、关心大学生、富有奉献精神。
2.有一定的学术水平,较好的教学、科研与实验室工作背景。
3.每名教师和校外专家指导的项目一般不超过2项。
七、审批程序
1.本年度所有申请项目申报截止后,由项目挂靠学院指导专家组进行初评评审,给出初评结果及排序。
2.经学院指导专家组初评评审同意立项的项目,由挂靠单位(学院团委、团总支)统一整理后上报学校“训练计划”工作小组,同时上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议立项项目统计表》一份及同意推荐立项项目的《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一式三份。各学院按不低于本科一年级、二年级及三年级学生总数的4%推荐项目。上报时间截至2012年5月15日。
八、立项程序
1.由学校“训练计划”工作小组下发正式通知,确立本年度的所有立项项目及资助经费额度。
2.通知形式有:校园网站、通知公告栏、正式文件、海报等。
3.凡正式通过立项项目,需确定项目完成时间。后期如有项目负责人,成员,完成时间更改等情况都需按要求下载《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书》按程序更改。各学院需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项经费卡。项目成功立项后,前期划拨50%资助经费到项目挂靠所在学院,由学院到学校“训练计划”工作小组统一办理。
九、中期检查时间
1.学校每学期对立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未能按进度要求完成项目阶段任务的项目,按规定进行整改、终止或撤销。
2. 本年度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时间: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负责人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一式三份,上交至挂靠单位(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
3.由挂靠单位(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对项目进行检查评阅,统一整理后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统计表》,将此表与中期检查报告一式三份于2012年11月25日前上报学校“训练计划”工作小组。
十、结题时间
1.创新、创业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学生必须在本科毕业前完成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不超过三年。学校每年组织一次结题评审,学生可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申请结题评审,201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第一次结题评审时间定于明年春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按预期完成时间无法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前一个月提交延期申请报告,经指导教师、挂靠单位(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工作小组审批通过后,一式四份上交学校、挂靠单位(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及指导教师各一份,项目负责人保留一份。确系无法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一份说明,并视情况全部退回或部分退回前期支付的50%经费。
3.所有申请立项项目结题报告、论文统一为A4打印稿,不接收手写稿,结题报告一式三份。科技发明制作需上交一定的实物、光盘、模型、图片、图纸等,若设备不易移动,需说明现场演示。所有科技发明制作必须全部附详细的说明文字或结题报告。
附件一: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
附件二: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议立项项目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