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确保毕业生按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户口在学校的所有毕业生需本人凭毕业转单来户籍室领取迁移证或户口卡至落户地办理落户手续。注意户口迁移证不能自动打回原籍,所有毕业生的户口均需本人领取后到落户地落户;
二、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户口所在地为: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或者以身份证上住址为准);
所属派出所为: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松园派出所;
三、北京生源的毕业生不在户口迁移范围之内;
四、2012届毕业生借出的户口登记卡,请务必在6月10日前归还,从6月10日起,毕业生户口卡一律不外借,以便核对信息;
五、毕业生户口迁移地址填写须准确无误,户口迁移地址需本人跟落户地联系,以落户地派出所要求或落户单位的具体要求为准;
六、京外生源的毕业生办理出国的,可将户口迁往生源地(迁移地址需本人到落户地派出所核实)或保存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凭该中心提供的“出国人员集体户口办理申请书”)。
七、户口迁出后要及时办理落户手续,迁出未落户(手持迁移证)而造成迁移证过期,以后不能正常落户的,由本人负责,逾期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凭就业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八、转单“保卫处”盖章及户口迁移证具体发放时间为:
本科生6月22、23日:请各班班长于6月7日––6月15日提前电话预约各班领取户口及盖章时间。转专业的同学跟原班级一起办理。
研究生盖章时间为:
6月23日
地球科学学院;石油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
6月24日
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地球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同学6月25日全天可以办理。
如有疑问请到保卫处户籍室咨询,理学院A座113室。
咨询电话:89733461 赵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