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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勤工助学e服务上线及做好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17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规范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扎实推进资助育人工作,优化提升师生服务质效,学生工作部(处)启用勤工助学e服务系统模块。根据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将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按照用工单位申报岗位→学校核定岗位→公开发布岗位信息→学生自愿申请→按岗位需求组织招聘程序开展。用工期间,各单位须严格落实学校相关工作要求,规范开展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学生管理教育服务

二、岗位设置

1.岗位设置需坚持“必要、适当”原则,各单位应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培训、教育与管理,着力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

2.岗位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及学校公共服务类岗位为主,具体可参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十岗千人”校园劳动实践计划实施方案》(见附件1)。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有毒、有害、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出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劳动。

3.兼职辅导员(含专、兼职任职期间)及行政助理在岗工作期间,不得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岗位管理

所有勤工助学岗位(含固定岗位、临时岗位)均须通过勤工助学e服务系统提交申报。其中,固定岗位需在用工前1周提出设置申请临时岗位需在用工前2天提出设置申请。未经学校批准,各单位自行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其劳动报酬由设置单位自行承担。校内创收单位安排学生进行勤工助学活动的,由用工位支付学生的劳动报酬。

工作要求

1.用工单位要按需设岗,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勤工助学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严格审核,规范程序。

2.用工期间,各单位须做好学生工作记录,内容可参考《勤工助学派工表》(见附件2)由各单位自行留存,以备核查。

3.每月25日前,各单位须根据学生当月实际工作情况,在勤工助学e服务系统模块提交工资单4月23日正式启用)。

4.各用工单位应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5.自2026年4月1日起,勤工助学工资标准调整为15/小时(原标准为14元/小时),每月工资上限为600元。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十岗千人”校园劳动实践计划实施方案

2.勤工助学派工表(用工单位自行留存)

 

联系人:魏菲、雷子儒   联系电话:010-89732128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4月17 


  • 附件1: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十岗千人”校园劳动实践方案.docx
  • 附件2:附件2:勤工助学派工表(用工单位自行留存).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