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转发学校《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
关于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近日,学校下发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工作的通知》,再转发如下,请各党支部认真执行。3月12日17:00以前,由各辅导员汇总后,提交至党委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谌丛
电话:89732195
电子邮箱: chencong@cup.edu.cn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石油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2-3-12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
关于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方案》(京教工[2012]12号)要求,经校党委研究,现就我校做好此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校出席北京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的代表名额为1名。
二、代表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北京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应是本市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能够模范遵守和贯彻党章,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够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理解和认真贯彻中央的指示精神,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持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能够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北京精神”,密切联系群众,热忱服务群众,受到群众拥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道德品质好;能够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创新,带头创先争优,敬业勤奋,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努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在生产和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能够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监督。
市党代会代表与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
三、推荐提名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推荐提名从基层开始,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
3月7日,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我校具体工作方案。
3月8日,召开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会议,进行学习传达和工作部署。
3月12日前,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学习,并开展推荐提名工作,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推荐人选(每个党支部推荐2名),报所在分党委(党总支)。
3月13日前,各分党委(党总支)召开全委会,根据多数党支部的意见,进行遴选,就遴选结果征求基层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再次召开全委会,根据基层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确定2名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填写《北京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人选》(附件1)和《北京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工作统计表》(附件2),报校党委组织部。
3月14日,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根据多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建议人选(2名),报市委教育工委审批。
待收到市委教育工委批复后,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我校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2名),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考察。考察时,将进行考察预告,征求考察对象所在二级党组织以及学校纪律检查机关的意见。考察期间,在学校和北京组工网上公示7天。
3月28日,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根据分配的名额和代表条件、结构要求以及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2名),报市委教育工委。由市委教育工委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后,通过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示7天。
4月5日,学校召开党委全委会,投票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2名),报市委教育工委进行初步审查。
4月11日前,召开学校党代表会议,进行直接差额选举。选举结果报市委教育工委。
四、工作要求
做好北京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推荐程序,把握好时间节点,加强上下沟通,保证工作进度。要充分尊重多数党支部和多数党员的意见,务必做到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率均达到100%。要注重做好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和年老体弱党员等群体参与推荐提名的工作。要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党员的党性锻炼,畅通和拓宽监督渠道,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确保圆满完成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
附件1:《北京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人选》
附件2:《北京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工作统计表》
二O一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