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按照《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2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速中青年人才培养,推动北京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2012年市委组织部将继续开展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为做好本年度优秀人才资助工作,现就我院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个人项目推荐申报
1.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的申报范围、申报条件、评审办法、经费使用及后续管理等工作按照《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1)执行。
2.申报程序
(1)个人通过“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见附件2)填写、打印《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请表》3份/人,交所在学院。申报个人如有附件材料,需用A4纸复印一套装订成册一并提交。
(2)学院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评审排序。
(3)学院严格按照《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综合考察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和研究方向,把学风端正、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
3.申报注意事项
根据对《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试行)》中第二章第四条第四款“申请资助的项目应对促进首都社会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并具有可预见的应用前景”,结合前三年的申报情况,为提高项目资助申报命中率,申请资助的项目应与北京经济发展有密切的相关性且必须与北京市属单位合作(提供盖红章的合作协议书一式三份)。
二、往年获资助项目需准备的材料
项目正在执行的个人提交《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个人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1份/人。
项目应于2011年完成的个人提交《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结题情况调查表》1份/人。
各项材料均通过“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填报,并于2012年5月4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党务秘书办公室(研修大厦北301室),电子版(arj格式)发党委组织部邮箱:chencong@cup.edu.cn。
联系人及电话:谌丛,89732195。
石油工程学院党委
201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