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1月14日开始放寒假。现将2019年寒假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
(一)学生寒假为1月14日至2月24日。
(二)全体教职工寒假为1月14日至2月21日。
(三)寒假期间,机关及各学院(研究院)职员轮休三周。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安排轮休和值班(到岗值班或待班值班),学校不再安排统一上班。
二、开学时间
(一)全体教职员工2月22日正式上班。
(二)在校生2月25日(第一周)正式上课。
三、寒假安排及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关于加强值班(加班)管理的规定》(中石大京办〔2016〕12号)要求认真做好假期安排。
(一)寒期期间,各部门、单位要按计划抓好各自负责的工作,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要确保信息联络畅通,紧急事项处置及时,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坚决杜绝擅离职守现象;要增强底线思维,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遇到重特大突发事件或各类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对影响学校和城市安全运行或容易引发突发事件的预警性、苗头性、倾向性信息,要及时报告。
(二)春节法定节假日期间要严格实行局级、处级和值班员三级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离京,二级干部离京外出须经主管校领导批准。
(三)校长办公室将安排科级(含)以上干部参加学校总值班室(主楼A座102)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应根据总值班室《值班守则》做好相关工作。学校各类值班表将在学校主页和OA系统上公开,师生职工可按照值班表联系相应人员办理相关事务(学校总值班电话:89733256;手机:13911755671;传真:69744849)。
(四)各学院(研究院)、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应修订假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经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审签后,通过OA平台发送给校长办公室。
(五)放寒假前,学生工作处要针对全体学生组织安排一次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寒防冻等方面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六)保卫处要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同科学技术处共同督促各学院(研究院)做好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及维护工作,放假前安排一次全校安全大检查。
(七)教务处、研究生院应协助各学院(研究院)督促教学工作人员做好下学期的教学准备工作,在下学期开学前认真检查各项准备工作的到位情况。
(八)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研究生院、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等有关部门要共同做好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安全工作。
(九)图书馆和文体学院要安排好相关场馆开馆工作。
(十)各单位要妥善保管好本单位的文件资料和贵重仪器设备,防止丢失和损坏;寒假回家、外出及在校外参加实践教学活动的师生员工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绩效工作改革相关要求,不再发放值班、加班补贴。对于各单位在工作职责内因特殊任务而产生的加班,由各单位纳入年底奖励性绩效工资中予以考虑。
(二)各部门、单位应于1月11日中午下班前将值班表打印盖章后交至学校总值班室(主楼A座102),值班表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校长办公室。
(三)克拉玛依校区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寒假工作及相关事宜。
(校长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陈福鑫,89732953)
附件:1.关于加强值班(加班)管理的规定
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二级单位2019年寒假值班表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长办公室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