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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本科教育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2021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4-09-04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部署和要求,为确保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2021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为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院长,副组长为本科生教学副院长、研究生教学副院长、科研副院长和副书记,成员为各专业负责人和毕业班辅导员。

组长:张香平

副组长:姜桂元 李倩玮 朱文帅 李明

成 员:孟祥海 吴志杰 詹亚力 王新伟 李文倩 何祉桥 胡浩然

二、推免生推荐阶段申诉小组

学院成立推荐阶段申诉小组,组长为学院分党委书记,成员为学院纪委委员。

组 长:孙学文

成 员:商辉 樊燕芳 代小平

三、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推荐免试办法

(一)推荐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身体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标准。

4.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前三学年必修课的学习且必修课程成绩总优良率达到50%及以上;前三年专业年级综合测评排名均在前50%。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申请和名额

1.学生申请和专家推荐。学生须填写推免申请表,自主申请推免生资格,未申请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资格。申请认定学术专长的学生,还需要获得我校2名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推荐。《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和《本科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见附件1、2)。

2.资格审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者不能取得推免生资格。

3.推荐专业和推免类别

所有学生按照在读专业推荐,推荐的研究生录取专业由接收学校确定。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类别包括:普通推免生、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本研一体化“专业+管理”复合型人才专项、研究生支教团和创新创业人才专项。

学生自愿选择,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种推免类别。

4.名额分配

(1)普通推荐名额分配办法




各专业根据综合排名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名额分配办法

工程硕士总名额6人,其中化学工程专业5人,环境工程专业1人。工程博士总名额4人,其中化学工程专业3人,环境工程专业1人。该专项指标为竞争性指标,需参加答辩确定推免资格。符合基本条件且推免综合成绩排名在专业前30%的本科生均可报名“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拟录取专业领域为“化学工程”和“环境工程”。已被“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录取的学生需签署承诺书,一经录取不得再参与普通推荐序列排队,未被录取者回到普通推荐序列排队。

(4)一专多能人才培养指标分配办法

符合推免基本条件同时参与本研一体化“专业+管理”复合型人才专项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以申报该项指标。其中申报辅导员岗位的其他附加申报条件以学生工作处通知为准。助管岗位申报请详询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排名办法

1.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以及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评价。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进行专业排名。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比70%(满分70分),必修课成绩按照初次成绩计算(补考前成绩),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占比10%(满分10分),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占比20%(满分20分)。

2.前三年课程截止到2024年夏季短学期。“前三年必修课”具体依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确定;必修课包括必修实践环节,转专业学生在转入专业之前的课程,按照原专业课程属性认定。

3.“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计算细则:①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按照专业及培养类别分别计算;②首先将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加和,转专业学生原学习专业的综合测评成绩有效;③如果某专业类别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超过300分,则该专业类别所有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公式为:(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该专业类别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100;④如果某专业类别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不超过300分,则该专业类别所有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公式为: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3。

4.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认定与考核

(1)考核内容及分数




(2)考核成绩计算方式

考核成绩 = 参军服兵役分值×10% + 志愿服务分值×10% + 国际组织任职分值×10% + 科研论文分值×30% + 科研竞赛×40%

考核成绩折合成20分制,作为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考核成绩分值,计入推免综合成绩核算。

(3)志愿服务考核说明

根据“志愿北京”系统认定记载的志愿服务记录,三年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达36小时(含)以上者,计为100分。未达36小时者,按照比例进行核算赋分。

参加国家或北京市重大活动及重大赛会任务顺利完成者,计为100分。

(4)科研论文和科研竞赛考核说明

学生提交相关材料,院学术专长答辩专家组组织考核现场评定。

①科研论文满分100分。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已见刊,方可以申请参加考核,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具体得分由学术专长答辩专家组认定。

②科研竞赛满分100分。在学业相关的全国性学科竞赛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的奖励方可以申请参加考核。

赛事类别和奖项得分上限以学院认定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学科竞赛库作为参考(见附件3),科研竞赛只取一项,具体得分由学术专长答辩专家组认定。

5.依据上述规则,计算出各专业类别学生的综合成绩,成绩高者排名靠前。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高的排名靠前;如果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也相同,则必修课优良率高的排名靠前;如果必修课优良率也相同,则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考核成绩高的排名靠前;如果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考核成绩也相同,则前三年综合测评分值高的排名靠前。

(四)递补办法

公示期间,当拟推免学生放弃推免资格(附件5)或被取消推免资格(附件6)时,推免名单按照公示的综合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顺序为:本专业候补人选、本学院其他专业候补人选、其他学院候补人选。

(五)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研究生正式入学前,有下列情况者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通知接收单位:

1.不能按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2.有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纪律处分者。

3.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4.其他违背推荐条件者。

(六)时间安排

1. 9月5日前,所有拟申请推免的学生向学院申请参加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考核并提交申请材料及《专家推荐书》。

2. 9月6日—9月10日,学院完成所有符合推免条件且申请推免的学生的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审核以及分专业综合成绩排名计算。学生提交《推免申请表》和《专家推荐书》并参加专项面试。

(七)材料提交

申请材料按如下要求提交:

2024年9月10日12:00前,提交《推免申请表》。

文件命名要求:推免申请表-专业-姓名,如:推免申请表-化工-张三。

(八)推荐免试研究生排名结果公示

9月15日前,学院审议、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将拟推免学生的名单(附件4)、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必修课优良率、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考核成绩、综合成绩和分专业排名在网上公布,供学生查询,并接受监督。查询网址:http://www.cup.edu.cn/chem/

学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推荐阶段申诉小组提出申诉。

学院受理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学院受理电话:89731003

教务处电话:89739131

监督举报电话:89733099

(九)其它

1.本细则如有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文件为准。

2.其它未尽事项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3.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

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

2024年9月3日

附件1: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本科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附件3: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认定学科竞赛库

附件4:拟推免公示名单

附件5:自愿放弃申请声明

附件6:取消申请资格的说明

附件7:免试硕士研究生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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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附件1 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docx
  • 附件2 本科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x
  • 附件3: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认定学科竞赛库.xlsx
  • 附件4 拟推免公示名单.xlsx
  • 附件5 自愿放弃申请声明.doc
  • 附件6 取消申请资格的说明.doc
  • 附件7 免试硕士研究生公示情况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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