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
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随手拍奖惩管理办法(试行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构建“全员参与、全员监督”的安全治理体系,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安全隐患排查的积极性,同时规范安全违规行为的处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及学校和学院实验室安全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所有科研实验室及其相关人员(包括教师、学生、外聘实验员等)。
第三条 学院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奖惩并重原则。对主动报告隐患、避免事故的行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隐患或事故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章 奖励规定
第四条 为鼓励全院师生员工积极报告实验室安全隐患,构建“安全吹哨人”机制,特制定本奖励规定。
第五条 隐患报告范围
学院科研实验室内出现以下情形,均可报告:
实验室环境安全隐患(如危化品泄漏、消防通道堵塞等);
设备设施安全隐患(如压力容器未年检、电气线路老化、安全防护装置缺失等);
操作行为隐患(如违规操作、未佩戴防护用品、危化品违规存储等);
管理制度缺失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第六条 报告渠道
学院实行“线上线下结合、实名匿名并行”的报告渠道:
数字化渠道:试点运行校内“安全随手拍”小程序(对接微信平台),实现“拍照—上传—定位”一键报告;
传统渠道:设立安全隐患举报专用电子邮箱及实体举报箱(置于实验楼主要出入口);
现场报告:可直接向实验室安全员或学院安全管理人员口头报告。
第七条 “安全随手拍”闭环管理机制
学院试点推行“安全随手拍”数字化管理模式,建立高效闭环流程:
上传:报告人通过小程序拍摄隐患现场照片,填写简要情况描述及定位信息后提交;
审核:学院在24小时内对上传信息进行核实与分类;
整改:经核实确认为隐患的,系统自动派单至相关责任单位(实验室),限期整改并上传整改后照片;
奖励:整改确认完成后,学院统一发放奖励至报告人账户。
第八条 奖励标准与兑现
坚持“分级管理、按绩奖励”的原则,根据隐患的危害程度、整改难度及可能造成的后果,设定四个层级奖励标准:
轻微隐患(奖励50元/次):指违反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规范,风险较低,现场可立即整改的轻微问题。典型情形:实验人员未按规定穿戴一般防护用品(如实验服、护目镜);具有较大安全隐患实验开展过程中无人值守;普通通道短暂堆放杂物;垃圾桶混入少量非危化品垃圾等。
一般隐患(奖励100元/次):指具有一定的风险,可能导致轻微伤害或小范围财产损失,需要一定时间或资源进行整改的问题。典型情形:消防设施(如灭火器、应急灯)损坏或过期;危化品台账记录不规范、实验室自查记录本记录不规范;气瓶未加装防倾倒装置但未造成后果;实验室废弃物分类标签缺失等。
重大/较大隐患(奖励300元/次):指违反核心安全操作规程,风险较高,可能导致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严重问题。典型情形:危险化学品超量储存、禁忌混存;不规范使用易制爆试剂;高压气瓶、反应釜等压力容器未定期检验、违反操作规程或带病运行;私自改动电气线路造成过载风险;安全联锁装置被违规屏蔽;易制毒化学品存储“双人双锁”失效等。
避免事故发生(奖励1000元/次):发现极其隐蔽的重大风险,或在事故发生的紧要关头,采取正确措施成功切断事故链条,有效避免了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行为。奖励措施:发放1000元专项奖金。
举报内容是否有效,由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奖励经费由学院实验室安全专项经费列支。年终统一发放。
第九条 保护机制
信息保密:受理部门必须严格保守报告人秘密,不得向被举报单位或个人泄露报告人的姓名、部门等信息。
匿名权利:报告人有权选择匿名报告,系统后台应对报告人信息进行技术脱敏处理。
严禁打击报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安全隐患报告人进行打击报复(包括但不限于扣发绩效、降低学业成绩、言语威胁、排挤等)。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记过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或学籍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 对于恶意虚假举报、诬陷他人或利用举报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奖励资格,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