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实验室:
近期重庆大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各单位要严格对照今年年初教育部部署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切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5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聚焦危化品等重要危险源,实施全流程、全周期闭环管理,坚决堵塞管理漏洞。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对使用氢气、使用金属化合物(危化品)、强氧化剂、强还原剂的实验室进行统计,自行编写统计表,列明实验室地址,负责人,主要试剂名称等;同时参考《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见附件),特别是裂解、加氢、氧化、过氧化等,排查开展相关化学反应工艺活动的实验室,列入主要危险源台账,说明实际反应工艺名称,并要求实验室切实落实相关反应操作规程的制定与培训,严格遵循科研规律,严格控制单次反应中反应物用量。各单位自行制定统计表,列明实验室位置,负责人和具体反应工艺。两项统计于3月23日下班前上报科学技术研究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
2.各单位立即对各实验室危化品存量情况进行盘点,清理出过期试剂按危废处置,强化易制爆类危化品的管理,采取坚决手段杜绝过量存放。
3.各单位实验室严格管理废液的合规收集,避免发生反应的废液混存。
4.各单位进一步强化学生实验安全教育与培训,细化实验过程指导,加强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制度。
5.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个人防护、隐患整改等日常安全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6.各单位今明两天(2026年3月22日-23日)开展紧急自查、排查风险隐患,重大风险隐患务必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一定要制定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下周二(2026年3月24日)学校开展督查。
科学技术研究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
备注说明:学院相关隐患统计资料及隐患排查台账通过OA或微信工作群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