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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通知

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6-12-26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化学工程学院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博士生招生改革力度,扩大导师招生自主权,更加及时、准确地选拔优秀生源,探索多样化的选拔人才途径,吸引优秀的的硕士研究生到化学工程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特制定“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一、成立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领导小组

组长:刘植昌

成员:高金森、卢春喜、赵锁奇、申宝剑、陈光进、李永峰、周亚松、阎光绪、孙长宇、朱建华、王刚、范煜、孙国刚、段爱军、

秘书:邢永君

 

二、化学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基本条件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学期间未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需要学生培养部门签字盖章的书面材料);

2.   为提交申请材料的当年毕业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或者,提交申请材料的次年毕业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且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   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素质好;

5.   年龄不超过30岁;

6.   非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硕士毕业生。

 

三、化学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业务条件要求:

1.   生源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本科为国家“985”高校或部委直属“211”高校(不含分校、函授、成人、夜大、远程等)全日制学生,并且就读于具有博士点的中科院各个研究所或者国有大型企业研究院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学术型或者专业型均可);

b)        国家“985”高校或部委直属“211”高校(不含分校、函授、成人、夜大、远程等)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学术型或者专业型均可);

c)         “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排名)前500名高校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2.   硕士课程学习无不及格成绩或者重修记录(成绩单);

3.   英语水平较高(满足CET6>425分或者托福iBT>80分或者雅思>5.5);

4.   必须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且本人为第二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或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含已接收),或者获得发明专利申请号(学生中排名第一),并且,发表文章的核心内容或申请专利的核心内容为本人硕士论文相关章节内容;

5.   对于硕士生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且本人为第二作者在中科院JCR2区期刊发表或已接收论文者(发表论文内容为硕士论文相关章节内容),可以不受上述2,3,4条业务条件限制;

6.   对于硕士生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且本人为第二作者在中科院JCR1区期刊发表或已接收论文者(发表论文内容为硕士论文相关章节内容),可以不受上述1,2,3,4条业务条件限制。

 

四、“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流程

1.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者于每年9月5日前本人到化学工程学院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

a)             个人简历;

b)             符合上述第二条基本条件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材料(单独装订),提交材料复印件时准备材料原件备查;

c)             符合上述第三条业务条件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材料(单独装订),提交材料复印件时准备材料原件备查;;

d)            硕士研究生阶段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的简介(字数不少于3000字);

e)             化学工程学院博士导师签字的同意接收函;

f)              与拟接收的化学工程学院博士导师讨论并经该博士导师签字的拟开展的博士研究课题规划(字数不少于3000字)。

注:上述材料都要进行扫描,按照材料分类整理成6个PDF文件(个人简历.pdf、基本条件.pdf、业务条件.pdf、研究成果.pdf、同意接收函.pdf、课题规划.pdf),申请者提交纸质材料时同时提交。

2.   化学工程学院院办研究生教学秘书一次性接收并审核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并分别提交院学术委员会和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领导小组。

3.   化学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申请者提供的“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业务条件的证明材料,每年9月15日前给出不少于50字的书面意见和结论(优先推荐、同意推荐、暂缓推荐)并在学院备案。

4.   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领导小组于10月1日前根据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和学术委员会的意见确定面试名单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5.   根据学科方向,由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领导小组聘请3-5位博士导师组成面试小组(专家费用由签署同意接收函的导师承担),对申请者进行面试,按照面试细则给出面试成绩、面试评语(不少于100字)和结论(优先推荐、同意推荐、暂缓推荐),并学院备案。

6.   获得面试资格的申请者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和心理健康咨询。

7.   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领导小组于10月15日前根据申请者基本材料、博士生导师的同意接收函、化学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结论、面试小组结论、体检和心理咨询结论等,经讨论后公布最终拟录取结果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8.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博士报名系统填写并打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连同两名与本门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一并提交的化学工程学院。

9.   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领导小组将最终拟录取名单、申请-考核材料、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等报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审定。

 

五、面试细则                                                 

面试小组按百分制对获得面试资格的申请者的科研能力(30分)、培养潜力(20分)、专业素质(20分)、操作技能(15分)、英语应用能力水平(15)等进行全面考核。每位申请者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申请者就自己的基本情况、硕士论文的工作进展及成果、博士期间的研究设想等汇报15分钟(以PPT形式),其余时间为面试答询。每位面试小组成员给出面试成绩、面试评语(不少于100字)和结论(优先推荐、同意推荐、暂缓推荐)并签字留存备案。

 

六、录取办法

1.   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合格的申请者发送预录取通知书或正式录取通知书;

2.   获得预录取通知书或正式录取通知书的申请者,根据博士导师安排和自己的时间安排,可以选择在通过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培训和考试后提前进入同意接收申请者的导师的实验室开展工作;

3.   任何时间发现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存在造假问题,将取消申请者的所有资格包括申请资格、面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不再接受申请者任何形式的报考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资格。

 

七、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化学工程学院招生接待电话:010-89733089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9733075

监督举报电话:010-89733105

注、2017级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者提交材料时间为2017年2月10日16:00前。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化学工程学院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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