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组织管理与监督
(一)招生委员会
组 长:蒋恕
副组长:李庆
成 员:刘钰铭、罗情勇、胡锐、李平平、王俊辉、陈石、周勇
(二)材料审查小组
按一级学科成立材料审查工作小组,材料审查小组由学科负责人和博士生导师组成,成员不少于3人,负责对考生进行材料审查。
(三)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李庆
成员:曲娜、陆一鸣、全体复试小组秘书
(四)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刘钰铭
成员:胡锐、刘小平、孙海涛、周勇
(五)复试工作小组
复试工作小组由各学科专业分别成立,每个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生导师),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每组设秘书1人,负责记录工作。
(六)专业领域复试考核组
专业领域复试考核组,成员为相关专业领域具有或相当于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成员人数不少于7人,包含“三年一万人”专项考生所在企业专家。考核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每组设秘书1人,负责记录工作。
二、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培养特点
(一)学术型博士
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扎实的数理和外语基础,具有坚实宽广的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等专门知识。掌握本学科的科技发展动向和学科前沿,熟悉相关学科的知识。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科技创新能力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阅读专业外文文献,并能进行口头交流。具有良好的科技写作能力。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的科学作风和学术道德,具有敏锐的创新思维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具有开阔的国际化视野。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德优良,能胜任工作和学习任务。
(二)工程博士
地质工程专业侧重于油气资源地质工程及相关领域,培养方向包括油气田勘探地质工程、油气田开发地质工程、油气勘探开发地球物理工程、地热资源勘探和开发以及相关智能工程。地质工程博士学位获得者应具有相关工程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
地质工程博士的培养,面向我国能源领域重大战略需求,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国家重大、重点工程项目为依托,致力于培养能源领域德才兼备、具有技术创新力、组织领导力、国际化视野、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综合性工程技术创新人才,为培养造就高层次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的科学作风和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具有开阔的国际化视野。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德优良,能胜任工作和学习任务。
三、指标分配、复试比例、申请材料审查
(一)指标分配
本次招生复试指标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招生类型 |
接收专业 (专业代码) |
学习方式 |
计划总指标 |
备注 |
学术博士 |
地质学(070900)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00) |
全日制 |
9 |
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个, 科研经费8个 (含勘探院联合培养5个) |
工程博士 |
地质工程(085703) |
全日制 |
3 |
含海南研究院1个 |
非全日制 |
21 |
含“三年一万人”专项指标8个(中海油5个,中石化1个,中石油2个) |
(二)复试比例的确定
学院原则上按本次招生各专业总规模15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具体要求如下:
1、硕博连读生不参加材料审查和专业笔试环节,直接进入复试。
2、“申请-考核制”考生复试比例:根据材料审查结果确定。
(三)“申请-考核制”考生材料审查
材料审查小组根据申请人学术成果对申请人的培养潜质、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初审,依据材料初评评分记录表评分标准给出评价结果。该结果将作为考生材料审核成绩(百分制),占考生总成绩的20%,并及时公示审查结果。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材料审查结果,按复试细则规定的150%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并公示(复试名单另行公示)。
四、复试安排
(一)考生复试通知确认及资格审核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必须在2026年5月28日之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选择“博士研究生报考申请操作-复试结果及要求查看”栏目上传考生诚信承诺书(PDF签字版)(附件1)、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完成“复试确认”。
(二)复试方式
线下笔试与现场面试相结合
(三)复试安排
1、专业笔试
笔试时间:2026年5月30日 上午8:30-9:30
笔试地点:南校区第四教学楼407室
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及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原件。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笔试时间:2026年5月30日 上午9:45-11:45
笔试地点:南校区第四教学楼407室
3、专业面试
面试时间:2026年5月31日 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南校区第四教学楼(具体面试地点后续通知)
(四)复试考核主要内容及要求
1、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对进入复试阶段申请-考核制考生的专业知识等进行全面考查,根据报考专业设置考试科目,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等。专业笔试采用开卷形式(最多可带2本参考书进入考场)。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石油地质综合研究方法》、《储层表征与建模》。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形式为撰写相关文献报告,《石油地质综合研究方法》、《储层表征与建模》考试形式为线下笔试(闭卷考试),每门考试时间1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专业面试
全面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英语应用能力水平、心理素质、综合素质等。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汇报个人基本情况、硕士论文成果及博士期间的研究设想等10分钟(以PPT形式汇报);专业及英语面试20分钟。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五)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1、硕博连读考生
硕博连读生不参加材料审查和专业笔试环节,直接进入复试,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总成绩=复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小组专家平均分*50%+导师评分*50%
2、申请考核制考生
面试成绩(百分制)=面试小组专家平均分*50%+导师评分*50%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12.5%+[面试成绩]*87.5%
总成绩=[归一化的材料审核成绩]*20%+[笔试成绩]*10%+[面试成绩]*70%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按复试总成绩排序顺序录取。
(二)复试成绩及录取名单公布
复试成绩在复试结束7日内于学院官网公示,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应于入学之前获得硕士学历或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二)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博士须在录取前将人事档案迁入我校。
(三)体检在入学前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收科研经费博士的导师在拟录取前须签订“导师招收科研经费博士告知书”,并按照学校统一要求按时缴纳培养费。校外兼职导师担任第一导师的,应由校内第二导师缴纳培养费。
(五)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七)如本细则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有不一致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七、考生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9733074
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10-89734935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9733075
监督举报电话:010-89733099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地球科学学院
2026年5月27日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6年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