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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育教学系统成绩录入操作手册

成绩录入工作需要先由课程负责人录入课程成绩以及分项比例,再由授课教师进行各课堂的成绩录入。

若过程成绩比例符合文件要求,则系统自动审核通过,若不符合文件比例要求,需由系主任和教学副院长审核,系主任和教学副院长审核时,需切换为管理员角色,审核位置如下:



一、成绩录入配置填报

菜单位置:成绩录入 > 成绩录入配置填报



1.进入成绩录入配置填报功能后,点击课程后的“填报”按钮进行填报。若此处没有显示对应课程,请联系学院教学秘书维护课程对应的课程负责人



2.填报页面填写说明:

1填写总评计算规则,下方第二列显示的是分项成绩占比的默认规则,过程成绩和结课考试成绩不符合分项占比规则的配置,需要进行审批。



2最大分值:百分制成绩默认显示100,设置比例后,系统会自动根据录入的比例计算过程成绩的最大分值并显示。

例:过程成绩占比40%,比例录入“40”后,过程成绩的最大分值会计算为“40”。



注:若无对应分项,比例空着即可,不要填写0;填写分项比例后才能添加后面的过程成绩。

3过程成绩:点击添加过程成绩,先下拉选择过程成绩名称,填写各类过程成绩占比,占比之和需要等于过程成绩总占比,选择记分形式、是否考试和考试名称。点击后方的可删除对应的过程成绩。



若教师录入成绩时,按照实际成绩进行录入而非满分100录入,则在录入各类过程成绩时,最大分值应填写实际最大分值,比例填写此类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占比之和仍需要等于过程成绩总占比。

例:录入平时作业时按照最大分值为20分进行录入,过程成绩中“平时作业”最大分值应填写“20”,比例应填写平时作业在课程总成绩中的占比。





4是否考试和考试名称:若对应的分项或者过程成绩在“在线阅卷系统”存在考试,需在此处维护考试为“是”,选择在考试系统维护的考试名称,待“在线阅卷系统”成绩提交存档后,可自动将对应成绩同步到教务系统。


已通过的录入配置,如需修改,可点击“重新填报”—“撤回”—“修改”





二、成绩录入

菜单位置:成绩录入 > 成绩录入



1. 进入功能后,点击要录入成绩的教学任务后的按钮进入到成绩录入页面。若课程负责人未填报成绩录入配置,系统会给出如下提示:请先联系课程负责人完成成绩录入配置填报。



2.进入录成绩页面优先展示课程负责人已经填报的成绩比例构成,点击“过程成绩录入”可以进入到过程成绩录入页面,点击“开始录入”可以进入到总评成绩的录入页面。



3.过程成绩录入:

1)手动录入:进入过程成绩录入页面,可以直接在学生后的成绩录入框录入对应的过程成绩,页面会实时保存已录入的成绩。



2)模板导入:可以点击右上角的下载导入模板,成绩填入模板后,点击导入上传即可。



3)录入完成后点击右下角的按钮,然后弹出预览框,确认无误后点击即可提交过程成绩。





提交成功后会显示成功页面,点击页面下方的“综合成绩录入”按钮,可以直接进入到总评成绩录入页面。



4.总评成绩录入:点击成绩比例配置页面的【开始录入】或者过程成绩提交后的【综合成绩录入】都可进入到总评成绩录入页面。

1)若结课考试成绩已经在“在线阅卷系统”录入,且在成绩录入配置里选择了对应的考试名称,进入页面会自动将成绩同步过来,除“缺考”和成绩为空外,其他成绩不可进行修改。



2)未使用在线阅卷系统的成绩需要手动进行录入,录入方式和过程成绩一样,支持手动录入和模板导入。



点击录入框的右侧按钮,可以选择非正常的考试情况,例如缓考、旷考等。(在系统中缓考申请成功的学生,结课考试成绩会自动更新为“缓考”状态)